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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生态伦理的价值冲突

发布时间:2014-07-28 09:53

     一、引言
    工业革命以来,在人类享用了科学带来的幸福的同时,生态环境也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浩劫。上世纪二十年代,人们开始了对生态伦理的关注,在学者们的讨论中,基本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生态环境与人类的利益息息相关。环境被破坏了,人类的生存就受到了威胁。作为地球上最具智慧的人类,我们有责任也有能力使我们的生存环境更好,于是我们要保护环境。这是最简单、最朴素的观点,学界称之为人类中心主义。持此观点的早期代表人物是康德,康德认为:“人是目的”。“在目的国度中,人就是目的本身,那就是说, 没有人(甚至于神)可以把他单单用作手段,他自己总永远是一个目的。”[1]人类中心主义将人从神的藩篱下解脱出来,是人类伦理学的进步。在人类中心伦理价值观的作用下,生产力突飞猛进地发展着,尤其是科学技术的进步 更是呈现出近乎无限的可能性。然而,绝对的人类中心把人类推向了危险的境地。人类的恣意妄为使得我们的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我们的动植物种类依然在减小,我们的空气、水源、食物依然在受到各种各样的污染。于是一些人提出:人类中心主义是错误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阿索贝特·史怀泽的大声疾呼要“敬畏生命”。史怀泽认为 :“过去的伦理学是不完整的,因为它认为伦理只涉及人对人的行为。实际上,伦理与人对所有存在于他的范围之内的生命的行为有关。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他才是伦理的。”“只有体验到对一切生命负有无限责任的伦理才有思想根据。”美国着名的环境伦理学家霍尔姆斯·罗尔斯顿的思想最有代表性。罗尔斯顿指出:旧伦理学是一种人类利己主义或人类沙文主义的伦理学,它只关心人类的生存利益,而不关心其他生命物种的利益。而环境伦理学承认自然具有不依赖于人的、不以人为价值主体的价值。人应当尊重自然,承认自然存在的价值,承担对自然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将道德调节的范围从人类扩展到整个自然界。非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类属于自然地一部分,和人类一样,动物、植物甚至一些非生命的物质都是自然的有机组成部分,他们都有着自己的内在价值,和人一样,即是目的,也是手段,是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的统一。因此,他们同样拥有受到道德关怀的权利。人类不应仅仅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剥夺其他生物甚至非生物的权利。这是不道德的。我们应该站在整个自然的角度而非仅仅人类的角度来看待和解决这个问题。
    无论是人类中心还是非人类中心,都有合理的一面,同时也有牵强的一面,那么,我们应当如何对待自然呢?这还要从生态伦理的本质谈起。
    二、生态伦理概述
    (一)人与自然的关系
    要讨论生态伦理,我们首先要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谈起。首先,我们认为,人类不是世界的中心。和其他生物一样,人类只是生态系统中的一部分。并且,这个生态系统一直是人类生存的基础,这个系统运行的优劣,直接影响到人的利益,关系到人类的存亡。因此,我们必须尊重和敬畏她。其次,人类作为生物界中最具智慧的物种,她的特殊在于拥有了非凡的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扩大自己生存的空间,提高生存的质量。但是,“我们必须时时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第三,如何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是基于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之上的,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伦理的形成的基础。
    (二)生态伦理调节的是人的行为
    生态伦理即人类处理自身及其周围的动物、环境和大自然等生态环境的关系的一系列道德规范。通常是人类在进行与自然生态有关的活动中所形成的伦理关系及其调节原则。也就是说,人们用善恶评价的方式来评价和约束人类对待自然的行为。比如生态伦理学认为:善——对生 态系统有益,恶——对生态系统有害。很显然,这里行为的主体是人,生物及非生物是不受其约束的。正因为如此,非人类中心主义认为的其他生物和非生物具有内在价值,就是一种“价值虚无主义”。就像抨击自然中心主义的一些文章经常举的例子一样,如果一草一木都具有“内在价值”而神圣不可侵犯的话,那就更不要提人类每天都要进食的肉类食品,岂不更是不道德的对生命权利的野蛮剥夺。所以,如果说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是一种“价值霸权”的话,那么自然中心主义的价值观就是一种价值泛化而最终导致价值虚无。生态伦理是关于人们以何种方式作用于自然的问题,是人类文化的一部分。一个人的生态伦理观往往起源于群体文化,并且将其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来约束自己和评价他人。可见,生态伦理所规范的是人的行为,通过规范人的行为来影响到人与自然的关系。
    (三)生态伦理的变迁
    不同的社会形态和历史时期,人类的伦理观是不一样的,比如,在原始社会是不允许有私有财产的,私藏食品被视为是不道德的,而在当代社会,人们对于私人物品的所有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侵犯他人的财产,盗窃他人财产同样是为世人所不齿。同样,人类的生态伦理也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在人类社会的早期,人们在强大的自然面前软弱无力,面对大自然的各种现象,人们无法理解,更无力对抗,于是产生了对自然的敬畏,将一切归结于神的安排。随着人类文化的积累,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逐步加深,更加上人类活动能力的加强,自然在人们心中的那种神圣逐渐减弱,随之而来的是人类在自然面前的自信极度的膨胀。工业革命以来,逐渐地人类开始以地球的主人自居,全然不顾整个生态环境的平衡与发展。但是现在,人类的这种极度的自大正逐渐将地球和自己赶上灭亡的边缘,我们发现,人类原来并非地球的中心,自然也并非那么顺从的受人类摆布。我们正在受到来自自然地惩罚。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很遗憾的看到,并非所有的人都认识到保护自然的重要,或者即便认识到重要,也知道如何保护,但因这样、那样的原因而不去理会,当代社会反而成了人们在对待自然的态度上最迷茫的时代。
    可见,人类对待自然的规则是在不断变化的,我们需要讨论的是,是什么引起了这些规则的变化呢?当代社会我们又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和准则来对待自然呢?
    三、决定生态伦理形成的因素
    从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历史上人类生态伦理的变化取决于如下因素:
    (一)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水平
    自人类在地球上出现以来,就从未停止过对自然规律的探索,笔耕文化传播,而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也决定了人类对待自然的态度。比如远古时代,人类完全靠大自然的恩赐生存,在自然面前软弱无力,他们深感大自然的威严与强悍。于是把大自然看成是与自己一样的具有灵性的生物,并高高居于人类之上。于是有了对大自然的崇拜。中国古代的拜天地、拜日月星辰、甚至于崇拜山川树木,飞禽走兽。随着人类对自然规律的不断认识,人们开始理性的对待自然。比如在我国的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就多有人类如何对待自然的论述:《礼记·祭义》载“曾子曰: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礼记·月令》载:“孟春之月”,“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仲春之月”,“勿竭川泽,毋漉陂地,毋焚山林。”……。此时的人类已经开始有意识的认识自然,探索自然,并懂得顺应自然规律来安排自己的活动。老子《道德经》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就表达了这样一种朴素的生态伦理观。
    随着人类自然知识的不断丰富,人类的活动也渐渐的深入。然而,人类对于自然的认识始终是有限的。工业革命时期以后,自然科学的飞速发展是人类误以为自己完全征服了自然。然而我们没有认识到,自然规律是整体的在起作用。我们认识到了石油是可以带来能量的,是可以制造各种各样的有用的东西的,却没有认识到石油的燃烧和分解是会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的。我们认识到了野生动物的活动规律,再也不会受到他们的威胁,并且完全掌握了这些物种的生杀大权,但没有认识到一种生物的灭绝可以导致整个生态平衡的失衡,使我们的气候越来越恶化……。虽然现在我们已经认识到了保护环境的重要,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依然还有更多的自然规律还没有被认识,因此,在人类的文化当中,怎样对待自然才算正确将会不断地改变。
    (二)群体文化的价值取向
    除了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影响社会群体的生态伦理观外,群体文化的价值取向也深深的影响着生态道德。群体的道德决定于群体成员的需求。例如: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人的基本生存需求是第一位的,为了使群体成员的生存和发展得到保障,群体所承认的道德可能就是为了生存,宁可破坏生态环境。
饱受战争之苦的阿富汗和伊拉克地区的人民,在自身生存和安全未能保证的情况下,恐怕很少会有人去考虑野生动物的生存问题。另外,不同群体的文化也影响群体的价值取向,西方文化传统重视个人价值、自我价值,忽视群体价值、社会价值,中国传统文化重视群体价值、社会价值,忽视个人价值、自我价值.因此,在我国古代传统的生态伦理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天人合一的思想广泛被接受。而马克思·韦伯认为,西方之所以能够成为资本主主义的发源地,也正是源自于西方人传统的个人主义的广泛影响。但不容置疑的是,西方的个人主义思想同时也促生了西方的民主制度,绝大多数人为了自己的生存环境而达成保护生态的一致,是西方生态伦理形成的机制。
    四、当代生态伦理的困境
    在全球化的今天,全世界的人民的文化正在趋于融合,与此同时,人类的文化价值也正在趋于多元化,在价值多元的今天,人们受多重价值观念的影响,反而处于一种激烈的矛盾和冲突之中,原先的生态道德秩序被打乱,新的道德规范还未建立。造成这种困境的根本原因还在于人们的价值冲突。
    (一)个人自由与人类整体利益的冲突
    资产阶级革命之后,资本主义社会崇尚的自由、民主、平等等价值逐渐成为世界文化的主流价值观念,个****利的神圣不可侵犯成为各民主国家宪法的重要内容。尤其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这种思想更是根深蒂固。然而,要解决当前面临的全球生态问题,却需要人们以全人类的生存为重,这就不可避免的需要影响到一些个人的自由。譬如:为了世界人口数量不会过快增长,我国实施了计划生育政策,剥夺了一些人生育的自由。为了使我们的大气环境不致恶化,我们加大了提高了购车的税收,限制一些车辆的通行。为了生态平衡得以保持,我们限制了一些农牧渔的生产等等。然而,不容置疑的是,我们发现这些政策和法令的实施必须以国家强制力量为后盾才得以实施,人们对于生态问题的关注远没有对自己的利益和自由热心。个人自由和人类整体利益的冲突是解决当代生态问题的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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