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进境原木检疫监管场地投入使用

发布时间:2024-02-22 05:11
  <正>2020年6月15日,黑龙江绥芬河市进境原木检疫监管场地投入使用,进口原木可以在绥芬河市内进行熏蒸除害作业。根据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委相关文件要求,进口带树皮原木在境外未经过检疫处理,须按要求在入境口岸辖区区域内设立的"木材加工区"或"木材检验检疫区"进行初加工、深加工或除害处理,合格后才能运往内地。为了进一步规范绥芬河口岸进境原木检疫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的防疫管理体系,防止境外林木疫情传入扩散,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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