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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保险业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思考建立

发布时间:2014-07-30 15:0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嗣改革的目标.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保险业,如何顺应大潮,经受考验,抓住机遇,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是摆在保险同仁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需要共同研讨交出满意的答卷.本文就此作些肤浅的探讨,以期起刭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我国保险市场现状分析社会主义保险业已经有40多年历史了,但真正发展壮大是自1980年恢复,特别是1984年机构分设后近l0年时间.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柬敷下,人保公司基本是独家经营、一统天下,可以说,我国保险市场是人为的市场,或者说未完全形成.换句话说,我国保险业仍然是接计划经济的模式在运转,在诸多方面与崭新的市场经济难相适应。

  1.从业人员的观念不适应。市场经济是按其自身固有的经济规律在运行,是建立在完全竞争和充分竞争基础之上的,不以行政干预和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习惯于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的人保,在。突变 面前思想准备不足,产生种种迷茫l若上面放权,行政干预减少,一些领导感到无所适从,畏难情绪滋生#有的怕竞争,狼未来时怕。狼 来狼真来了仓促应付,缺乏病变策略}有的习惯于分配上的大锅饭,过惯了安稳日子,怕饭碗被砸.这些陈腐的观念,势必会成为转轨过程的思想障碍。

  z.保险市场发育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有一个统一的、既有压力又有动力、充满充分竞争国内保险市场,使商品和各种生产要素能在全社会范围内自由流动,配置到效益最佳的项目上。而我国人保恢复时间短,忙于发展业务,无暇去研究、培育市场,加上我国投资、证券、房地产市场不发达,导致我国保险业单纯集中单纯风险经营上。近几年来,虽然又出现了平安、大平洋两家全国性的保险公司,但对于一个泱泱大国来说,仍远远形不成充分竞争的氛圈,且这两家的人才、技术、实力暂无法与人保相匹敌.在国外、港澳我国虽有60多个保险机构,并为140多个国家、地区代理保险业务,实践中积累了一些经验,但要真正走向国际市场,还需要付出巨大努力。从上看出,我国的保险市场是一个极不完善、缺乏活力的市场。

  3.体触极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政治体制配套,要求保险企业要成为市场的主体,成为其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而我国人保公司的性质至今未定,有说是政策性金融机构,有说是商业性企业,有说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实际上是个。四不象 。过去实行的统收统支、高度集中,经营权与分配权分离的大锅饭体制,导致分、支公司不具备法人贷格,一切都是上面统一策射安捧,不达业务,利润计划,基层被动执行,市场预测、经营效果基层公司则不需关心,压力、活力、动力缺乏力度,自身的生存发展能力脆弱。

  4.法规建设不适应。市场经济实质上就是法制经济。

  它要求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以保证市场运作规范,竞争有规则,市场井然有序。而我国的保险法规不健全,除恢复初期出台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之外,保险界渴望已久的保险法是千呼万唤难出台.无法规范保险市场行为,就难免出现不平等竞争,以损害国家利益为代价招揽生意,以行政手段自办保险等现象屡见不鲜,保险市场量现出乱而无序的态势。

  5.宏观调控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只有把。看不见的手 和。看得见的手 结合起来,才能强化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即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而我国保险业的现状是,该政府管的没有调控好,不该政府负责的傲观业务却管得不少。政府的行为导致了保险业的。错位 不找市场而去找市长,过多依靠用行政手段开办业务,忽视了市场调节的功能。

  二、保险业转轨市场经济对策分析如果说充分认识保险业诸多不适应的因素是转轨的良好开端,那么,采取相应对策捧除这些因素,则是加速转轨的必由之路。

  对策之一: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观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虽然具备市场经济的一般属性和一般规律,但因所有制有另日,活动参与者和活动的目的不同,是完全有别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不是社会的根本属性,而是经济运行的一种手段,不同的社会形态都能采用,故不能把两种经济手段打上姓。社 姓。资 的烙印.因此,在转轨过程中,彻底转变观念至关重要。 是要树立科学的市场观,通俗叫“不找市长找市场 。只有改变靠行政手段经营管理保险的过时作法,按市场经济规律去安捧、部署、实施工作,才能适应市场、占领市场。要圈着市场转,摸准市场。脉博 、才能。任凭风浪险,稳坐钓鱼船 ,真正成为驾驭市场的弄潮儿。

  二是树立牢固的效益观,在市场经济中,市场是资源配置和经济调节的基本方式和最优手段.作为市场主体的保险业,其出发点和归宿就是要获取最佳经济效益。不管今后保险业的体制和属性如何确定,在这点上是一致的.可以想象,只求速度没有效益,积累不起雄厚的保险基金,不仅无法行使组织经济补偿的基本职能,丧失了社会效益,就连自身的生存发展也难以为继。三是树立公正的竞争观。竞争是残酷的优胜劣汰过程.保险要面向市场经济.就不能怕竞争,就要取于竞争,正确竞争,掌握竞争的主动权,在竞争中发展壮大自己.竞争主要是实力和人才的竞争,选贤任能,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则是竞争不可缺少的基础条件。四是树立正确的分配观。在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分配制度,无形中养活了一批懒人、混人,埋没人的主观能动性。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大锅饭的分配制度将被淘汰,每个人所获的物质利益要与其劳动数量、质量及为社会所创造财富的多少联系起来,拉开分配档次,真正体现出多劳多得的原则。人保公司已实施的目标责任制、承包责任制,就是利益分配制度改革的有益尝试。

  对策之二;创造条件,加快培育保险市场。一个充满生机的,充分竞争的保险市场有其自身的规律,它不是自发形成的。需要不断培育和发展完善。

  1.建立“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保险市场体系.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度里,保险业既经营风险业务,又经营投资、房地产、证券等业务。而在我国,商品经济不发达,保险市场体系未形成,保险业仅仅是经营单纯风险业务,靠降低赔付率来积累风险基金和盈利,渠道单一。风险性大。缺乏应变能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状况亟待改变。保险应发挥其金融机构之职能,坚持以经营保险业务为主,利用保险基金处于责任准备状况的时间差.广泛开发投资、房地产、证券等业务,发展为保险业服务的其它第三产业。使资金增值,以不断增强保险的实力和经济补偿能力。

  2。正确地厘订保险条款和费率。价格是市场经济供求关系变动最灵敏信号.保险业是专营风险的,被保险人把风险转嫁给保险企业,并按条款规定的费率交保费,这个率即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买卖的“价格”。价格的优劣、高低直接影响竞争的输赢和争取保户的多寡。市场价格因供求关系不断变化,而保险费率是沿袭了50年代原苏联模式厘订的。10多年来基本未变.如简身险返还的利率,在银行利率上下调整多次后其仍然一如既往未变。这就不可能不造成长期人险业务经常波动,难 稳定经营。同时,还可能造成将来不敷返还之困境。保险 价格”信号如此迟钝,必然影响保险业务发展、利润水准和竞争能力。在条款制订上,一般产险与地震、洪水等巨灾风险责任混_在一起,采用同一费率,导致费率倚重或倚轻的偏向。要解决上述问题,笔者认为总公司应成立为领导层决策的智囊团或“参谋部”,配置先进设备。专门研究市场动态及保险“价格”等,以适应瞬息万变的保险市场。在制订费率时,一是应根据不同的保险标的和不同保险责任范围,厘订不同的费率,允许一定范围内的上下浮动;二是把条款中一般、巨额风险责任严格界定,分别确定费率,总公司负责巨灾风险,分公司以下承保一般风险,上下级还可采取分保共担风险的办法。

  3.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市场竞争机制。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要素和特征,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要建立开放的竞争机制,就要打破人为的划地为牢、区域封锁、条块分割、行业壁垒等计划经济形成的种种弊端。一是提倡保险同行业之间有限度、规范化竞争;二是提倡保险同单位内部之间业务、分配等方面的适度竞争,激励全员争刨第一流的工作;三是要迎接国际同行的挑战。随着美国AIG公司去年在上海的设立,随着我国关税贸易总协定的重新加入,国外保险企业将大量涌人,国际经济一体化趋向促使我国保险市场的竞争将进入白热化。在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情况下,我国保险业能否站稳脚跟,发展壮大,取决  我国应首先建立一个发育成熟的国内保险市场,取决于我们适应国际保险市场的能力。只有尽快使我国保险条款、费率,服务规范、竞争环境与国际市场吻合,才能更好与国际市场顺利接轨,才能在国际保险大舞台上演出一幕幕精彩纷呈的活剧来。

  对策之三:灵活经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保险经营机制。转换保险经营机制就是要改革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缺乏生命力的、与市场经济相背离的、统得过死的管理体制。一是要真正下放权力给基层,增加基层公司的活力,使分支机构真正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面向市场的独立企业法人和经济实体。在业务经营上,基层公司应有费率浮动、新险种开发、赔案审批、手续费使用等广泛自主权。二是以用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实施全方位的保险改革。要改革一切与市场经济不合拍的政策、规章、制度和办法,实行用工合同制,保险企业法人应充分享有调入、使用、解雇等权力;变人事制度任命制为聘任制,破除终身制。增强干部的危机感和责任心}在分配上破平均主义,坚持责、权、利三者结合,把利益分配与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全部挂勾.按绩论赏,笔耕论文新浪博客,奖勤罚懒,激励保险职工勇于在市场中学会“游泳”。三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逐步从依赖政府红头文件及行政干预的办法向依靠市场调节的办法转变。过去人保依靠政府支持是得到肯定的一条经验,但随着市场发育的不断完善、政府职能的转变及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这条路子会越走越窄,而把握市场,依靠市场调节经济行为之路将越走越开阔。保险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必然带来保险市场繁荣兴旺,带来保险业务超常规发展。

  对策之四;尽快缝全完善保险法规。当前我国保险市场虽竞争对手不多,但却出现了一些降低费率、扩大责任、互挖“墙角”式的不平等不规范竞争行为,导致保险市场秩序混乱。虽说这是市场发育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现象,但不能任其自流,应该正视它、抑制它。一是应尽快出台倮险法及地方保险法规,成立保险市场管理、监督、调节结构,以规范我国保险市场的行为和秩序。保护市场正常发育,使社会王义保险市场早日形成、成熟。二是各保险部门顾全大局、同舟共济,舍弃行政干预及不正当竞争手段,开展公平、平等、合理的竞争,靠优质服务赢得保户.壮大实力,共同为我国保险保障体系的建立多做贡献。

  对策之五:强化宏观调控。强调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并非是否定国家.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甩,只是说明政府直接参与管理的职能要变为间接宏观调控 因为市场不是万能的,不能包揽一切,不能代替政府职能,离开了政府及保险管理机构的宏观调控,保险市场同样难以发育和成熟。只有把“两只手”紧密结合起来,以市场调节为基础,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才能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险保障制度。人保公司应以自己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人员素质高、国际保险经验较丰富等优势,以其主渠道的地位,积极给决策部门当好参谋,配合、参与保险的重大决策,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建设只能有益而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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