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商法论文 >

重复保险法律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9-10-14 04:09
【摘要】: 重复保险制度是保险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因贯彻损害补偿原则而产生。该制度的功能和意义主要在于防止被保险人获得超额赔偿,从而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不过由于我国保险制度为“舶来品”,加之保险法理论研究没有受到学术界应有的重视,人们对重复保险这一制度大多食而未化,至今仍有诸多认识上的误区或观念上的错误。原因在于我国《保险法》第41条对重复保险的立法较为粗糙,该条规定所涵盖的内容相对于我国保险实务和司法实践所要解决的重复保险问题而言极为不足,何况该规定本身还存在不少缺陷。针对上述现象,本文拟对重复保险做一比较全面的研究,通过例证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进行深入的探讨,同时结合其他国家和地区有关重复保险的立法和司法实践,阐述笔者对重复保险制度的理解,以期能为我国重复保险制度的完善尽绵薄之力。 全文分为前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前言部分主要介绍了论文写作的背景和意义。本部分通过提出我国《保险法》第41条存在的问题及给实务界带来的困扰,对自己的研究作一个前提性的说明。 正文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首先对重复保险的概念进行界定,从重复保险制度的立法意旨出发认定重复保险的概念应采狭义论,并将其与相似概念予以区分。在对重复保险构成要件的分析中,本文提出同时具备以下要件才能构成重复保险: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同一保险期间、投保人向数保险人订立数份保险契约、数份契约的被保险人为同一、数份契约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 第二部分论述的是重复保险的适用范围。本文结合保险法基本原理、各国立法规定和我国台湾地区诸多学者的观点,主要针对学者争议较多的重复保险在人身保险中的适用问题进行详细的评析,得出重复保险适用于损害补偿类保险的结论。同时针对责任保险、具有损害补偿性质的人身保险中无法也不可能确定保险利益价值的特征,本文提出可借鉴韩国商法的做法,通过条文明确类推适用重复保险相关规则的规定。 第三部分研究重复保险的法律效力及通知义务,该部分为本文研究的核心。重复保险情形下,存在着多重权利义务关系,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两种:一类是被保险人与各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另一类是各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论述前者时,本文主要通过对重复保险责任性质的分析,结合其他国家对保险人责任承担方式的比较研究,提出应修正我国重复保险的责任承担方式为连带赔偿主义,赋予被保险人任意索赔权,并赋予其保险费的返还请求权;对于后者,本文主要探讨了保险人之间责任的分摊,包括分摊的种类及性质、分摊的法理基础、分摊方法及运用以及重复保险条款对分摊的限制等。 同时针对目前学者对重复保险通知义务性质认识的错误,本章从重复保险通知义务的法律性质入手展开探讨,结合合同法之附随义务理论分析该义务为不能独立诉请的、辅助实现给付利益及维护对方当事人人身或财产上利益为目的附随义务。在正确认识重复保险通知义务性质的基础上,本文接着阐述了被保险人违反通知义务的法律后果,即被保险人未尽通知义务给保险人造成损害的,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承担违约责任,但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未尽通知义务而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部分提出完善我国重复保险制度的法律对策,该部分为本文写作目的之所在。针对我国保险市场的不成熟现状,本文认为解决我国保险市场的重复保险问题,需做两方面的工作:一是从法律层面完善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如完善重复保险的构成要件、修正我国重复保险责任承担方式等,从源头上尽可能地避免争议的产生;二是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如协商建立保险理赔信息共享平台和协商制定重复保险分摊规则之指导原则等。 最后,总结整篇论文,概括本文的中心论题,作为结论。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922.284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张媛;;浅谈保险竞合的种类及处理[J];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年03期

2 张涛;梅月霞;;论重复保险的法律规制——兼评新《保险法》第56条之缺失[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年07期

3 ;[J];;年期

4 ;[J];;年期

5 ;[J];;年期

6 ;[J];;年期

7 ;[J];;年期

8 ;[J];;年期

9 ;[J];;年期

10 ;[J];;年期

相关会议论文 前7条

1 徐民;缪晨;;保险竞合研究——兼论我国保险法的完善[A];中国商法年刊(2007):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商法建设[C];2007年

2 史卫进;;论第三领域保险的几个理论问题——以完善我国医疗费用保险的理赔机制为立场[A];中国商法年刊(2008):金融法制的现代化[C];2008年

3 韩丽萍;;法经济学在保险中的应用——道德风险对保险的制度要求[A];2007年全国法经济学论坛论文集[C];2007年

4 蒋丹;;试论无效的保险合同制度[A];中国商法年刊(2007):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商法建设[C];2007年

5 周松柏;胡晓登;;建立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矿产开发生态损害补偿机制[A];2010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第二卷)[C];2010年

6 郭媛;;野生动物保护立法的完善[A];生态文明与林业法治--2010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上册)[C];2010年

7 康娜;;论婚姻专有性投资的法律保护[A];2009年度(第七届)中国法经济学论坛论文集[C];2009年

相关重要报纸文章 前10条

1 李斌 律师;重复保险不重复赔(一)[N];中国保险报;2009年

2 李斌 律师;重复保险不重复赔(二)[N];中国保险报;2009年

3 袁敏;探析重复保险制度的法律完善问题[N];中国保险报;2010年

4 王景龙;这是重复保险吗?[N];工人日报;2000年

5 胡海滨;重复保险的规定需完善[N];中国保险报;2001年

6 缪军;重复保险能获得超额赔偿吗?[N];光明日报;2000年

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岳元泽;试论重复保险[N];山西科技报;2004年

8 贾红;重复保险如何赔付[N];中国证券报;2003年

9 张军;重复保险规范的完善[N];中国保险报;2004年

10 陈志毅 杨军;恶意重复保险骗取保险金如何定性[N];江苏法制报;2005年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5条

1 刘欣;基于亚洲象保护的我国野生动物损害补偿机制研究[D];东北林业大学;2012年

2 张芬;药品不良反应损害补偿制度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09年

3 朱作贤;海上保险法补偿原则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09年

4 高定中;保险合同最大善意性之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

5 司坡森;论国家补偿[D];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巫满琼;重复保险法律制度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

2 王佳俊;重复保险制度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3 陈红倩;重复保险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4 余思;重复保险法律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

5 杜爱霞;财产保险利益研究[D];郑州大学;2004年

6 韩丹;论重复保险[D];上海海事大学;2003年

7 何亚峰;损害补偿原则在我国保险法中的规定及缺失研究[D];上海海运学院;2002年

8 尹华岭;我国商业医疗保险重复给付问题研究[D];河北大学;2009年

9 马润青;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研究[D];吉林大学;2005年

10 俞晶;论保险代位求偿权[D];上海交通大学;2008年



本文编号:254907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flw/254907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7fa84***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