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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游戏直播平台游戏画面使用的合法性

发布时间:2024-03-09 06:25
  国内关于网络游戏直播的判例目前仅有耀宇诉斗鱼案和网易诉华多案,但是就这两起案件中法院对直播中的游戏画面能否受著作权法的观点却存在分歧。耀宇诉斗鱼案中,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比赛游戏画面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而网易诉华多案中,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却认为直播中连续的游戏画面构成类电影摄制的作品。法院之间意见的不一致引起了学界关于游戏画面定性的讨论。本文也由此分歧切入,因为网络游戏直播行业存在的一大前提就是对游戏画面的使用。若是直播中动态的网络游戏画面能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那么网络游戏直播平台对游戏画面的使用构成对游戏著作权人的侵权,除非网络游戏平台对游戏画面的使用能够构成合理使用。不过在网易诉华多案中,法院否认了华多公司关于合理使用的抗辩,认为华多公司构成著作权侵权。那么现有所有的网络游戏直播平台的经营模式都将存在合法性问题。对于网络游戏直播这样一种新兴的商业运作模式,若是天然就存在经营模式不合法的问题,那么整个产业将难以健康、持久地发展,2016年起争相涌入网络直播行业的投资也将竹篮打水。所以本文将对网络游戏直播平台对游戏画面使用的合法性展开研究。虽然在网易诉华多中,法院判决中未有关于不正当竞...

【文章页数】:5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导论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研究对象
        1、网络游戏
        2、网络游戏直播
    (三) 文献梳理
    (四) 选题意义
二、网络游戏直播领域的法院实践
    (一) 法院对游戏画面作品性的认定
    (二) 法院对合理使用的认定
三、网络游戏直播画面的著作权定位
    (一) 网络游戏著作权法保护的路径
    (二) 直播中游戏整体画面的定性
    (三) 比较法视野下对游戏整体画面的定性
四、游戏直播在“合理使用”规则下的检视
    (一) 我国封闭式合理使用规则之突破
    (二) 适用转换性合理使用的必要性
    (三) 转换性合理使用的构成要件
    (四) 适用转换性合理使用判断规则检视游戏直播
五、网络游戏直播行为的竞争法分析
    (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之间的关系
    (二) 互联网领域下的新型竞争原则
    (三) 互联网竞争行为“不当”的认定标准
        1、判定网络竞争关系不应滥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
        2、信息网络环境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
    (四) 网络游戏直播平台与游戏著作权人之间竞争行为的判断
六、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92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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