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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合约的法律属性及其规制

发布时间:2020-11-22 09:43
   在区块链时代,智能合约成为解决社会信任危机的利刃,自动执行的特质使其在提高社会资源利用率的同时有效降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违约风险。多方共赢的经济模式和广阔的应用场景构成了智能合约迅猛发展的基础,但同时也带来其法律属性上的探讨以及制度保护问题。在概念上,智能合约是由事件驱动的、具有状态的、获得多方承认的、运行在区块链之上的且能够根据预设条件自动处理资产的程序,它具有传统合同的属性,但又有其特殊之处。相较于传统的纸质合同和网络时代的电子合同,智能合约依托区块链去中心化、透明性、自动性、不可篡改性、匿名性的特点得到了大量应用层面的探索,但其最大的优势在于利用程序替代人为仲裁和执行合同。智能合约在技术上的复杂性也对现有的合同法理论带来了冲击与挑战。比如说匿名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判断、智能合约的成立条件判断、智能合约条款效力判断、智能合约的履行等都有待法学理论上的探讨。在智能合约的规制上,美国是全球最早试图在法律上承认智能合约的国家,确立了“智能合约”法律概念,将区块链技术保障的记录或合同视为电子记录,将通过区块链签名认定电子签名。其他国家亦逐步开始制度构件上的探索,而我国尚处于空白状态。在传统合同法无法适应智能合约的发展需求时,应适当完善合同制度或制定相关单行法。同时,也应当借助政府机关和行业自身的力量,建立健全智能合约监管制度,鼓励区块链产业建立行业自律规范,打组合拳,以促进合同制度与智能合约顺利衔接。
【学位单位】:广西民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D923.6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序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目的
    三、研究意义
    四、文献综述
第一章 智能合约的概念及法律属性
    第一节 智能合约:从技术用语到法律概念
        一、智能合约的概念
        二、智能合约的特征
        三、智能合约的优势
    第二节 智能合约的法律属性
        (一)智能合约的合同属性
        (二)智能合约与传统合同的区别
    第三节 小结
第二章 智能合约对合同法的挑战
    第一节 智能合约应用场景的多元性
    第二节 匿名主体的民事行为难以判断
    第三节 智能合约的成立和生效要件界定复杂
        一、智能合约的成立和生效要件
        二、智能合约影响意思表示的撤回、撤销规则
    第四节 智能合约效力判断问题
        一、智能合约条款的有效要件
        二、智能合约无效因素的认定
    第五节 智能合约履行的特殊性
        一、智能合约的履行方式
        二、悔约权丧失
第三章 智能合约法律规制现状
    第一节 中国:智能合约探索阶段
    第二节 美国:法制监管模式
        (一)明确了智能合约的法律概念
        (二)区块链签名为电子签名
        (三)通过区块链技术保障的记录或合同为电子记录
        (四)承认智能合约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 小结
第四章 我国智能合约的法律规制
    第一节 合同制度的完善
        一、采用履行行为订约规则
        二、智能合约设计者的提示说明义务
    第二节 完善智能合约自助机制
        一、合约混合
        二、多方签名机制
    第三节 制定行业标准,增强行业自律
        一、坚持技术中立原则
        二、制定产业技术标准
        三、加强行业门槛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2条

1 袁菲;;析未成年人的电子合同缔约能力[J];人民司法;2009年11期

2 马淑红;;电子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及规制办法[J];攀登;2007年02期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谢雨;区块链移动支付项目风险管理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



本文编号:289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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