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法理论文 >

清代合法性婚姻与孀妇继承权研究

发布时间:2023-05-08 00:36
  本文不可免俗地选取了女性问题作为研究点,但主要书写的是清代这一特定朝代中,孀妇的婚姻与继承权问题,二者互为必要条件缺一不可。一方面,孀妇的继承权的实现依托于女性婚姻的合法性与长久的丧夫后守节状态的维持,清代律法与民间家庭事务的处理中,事实婚姻得不到公众的肯定与认同,因而不具有合法性。合法性婚姻必须依照古老的习俗,譬如“六礼”的完成,且要遵从约定俗成的民间规则,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女性的合法婚姻受到民间秩序与地方官府的保护,孀妇在维护自身的继承权时,需要出具“婚书”或其他证明婚姻合法的物证、人证,守节状态的长久性是为了维持孀妇在故夫家庭中的地位,非故夫的家庭成员既丧失了婚姻的延续,又不具备分配故夫家产及处理故夫家庭事务的权力。另一方面,孀妇继承权所带来的财产用以维护孀妇孀居生活及担负上孝父母,下育子嗣责任所需的金钱支持,使其在完美道德的梦想性塑造上提供物质支持,孀妇因此不至于抛头露面为生计所扰,同时也肯定其在家庭中由夫缺失所代行的大家长职能。婚姻在中国古老的观念中被认为具有人生中重大里程碑意义,对于家庭职能实现及延续性保障都有重要作用。因此,清人对此慎之又慎,不是所有男女间的结合...

【文章页数】:8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章 清代孀妇产生的原因
    第一节 清代婚姻的合法性
    第二节 清代孀妇守节的缘由
第二章 孀妇财产继承权研究
    第一节 孀妇财产继承的原则
    第二节 孀妇财产继承权的分类
第三章 孀妇对于继嗣权的参与度分析
    第一节 孀妇与继嗣权争议
    第二节 孀妇立嗣需遵循的原则
第四章 孀妇官位继承权研究
    第一节 清代官位继承的情况
    第二节 孀妇的官位继承权分类
余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本文编号:3811636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ilunwen/3811636.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c52e5***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