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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与实证法逻辑张力的伦理化解

发布时间:2023-05-06 04:33
  自然法与实证法的逻辑张力在法学理论、法律规范、司法实践三个维度具有不同表征,其生成原因在于"理据"认知多样性和"旨趣"分殊性。化解两者逻辑张力的伦理理路是:作为自然法之"伦"的"自然整体"内含作为实证法之"伦"的"国家实体";自然法之"理"与实证法之"理"均存在"趋利避害"特性;自然法与实证法的"道德规范"具有"被遵守"的共同要求;同时,自然法之"德"与实证法之"德"拥有"追求正义"的共同旨趣。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自然法与实证法逻辑张力的具体表征
    (一)法学理论意义上自然法与实证法的逻辑张力
    (二)法律规范意义上自然法与实证法的逻辑张力
    (三)法律实践意义上自然法与实证法的逻辑张力
二、自然法与实证法逻辑张力的生成原因
    (一)“理据认知”多样性
    (二)“理论鹄的”分殊性
三、自然法与实证法逻辑张力的伦理融通
    (一)自然法对实证法“伦”之含摄:“整体与个体”
    (二)自然法与实证法“理”之契合:“趋利避害”
    (三)自然法与实证法之“道”的相似性要求:“被遵守”
    (四)自然法与实证法之“德”的共同追求:“正义”
结语



本文编号:380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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