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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基础在宏观控制系统中的地位与作用

发布时间:2014-07-29 13:24

从二○○八年下半年开始,中国经济在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出现了深度下滑。随后中央政府及时密集地出台的一系列经济刺激计划,代写毕业论文尽管对提升信心,抑制经济的继续下滑起到了作用,但离我们的预期政策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其主要原因是本次刺激计划本质上是投资驱动型方案,它只是延缓了投资驱动型经济增长模式内在的矛盾,它确实为中国的经济率先在国际上由萧条进入复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它不仅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需求结构转变和内需的持续增长问题,而且也一定程度上扭曲了政策传导机制,导致当前刺激经济政策效果的不确定性。因此,宏观调控效果的提高不仅依赖于宏观控制机制本身的完善,而且还必须具备良好的市场环境以及具有灵敏反应度和合理行为机制的微观基础。本文基于如何提高我国宏观调控效率的角度,探讨微观基础在宏观控制系统中的地位与作用以及如何重新构造宏观调控的微观基础等问题。

 

一、宏观经济调控与微观基础的一般关系宏观经济调控是以总需求、总供给等宏观总量为调控对象的,并不直接控制微观经济个量。但是,宏观总量是由微观个量构成的,而微观个量则是微观经济主体的直接行为后果,所以宏观经济调控与微观经济主体有着内在的联系,离开微观基础,就无法揭示宏观经济的运行规律。假定在封闭经济条件下并舍掉政府的经济活动(引入以上因素后不影响下面的分析结果),总需求是指一国的国民收入在一定时期内用于消费支出和投资支出的总和,即它包括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需求总量是由每个微观经济主体的需求个量加总构成的,需求总量的变动状况总可从微观主体的需求行为中找到说明。消费需求与消费者的收入之间存在函数关系,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消费与收入呈同向变动。投资需求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也取决于企业的性质。在硬预算约束条件下,企业的投资需求取决于以下因素:一是投资收益预期;二是投资品的价格水平;三是利率的高低。在作出与上面同样的假定后,一国的国民收入从供给方面分析则是一定时期内各生产要素供给的总和,①即等于各个生产要素相应得到的收入总和,它可以分解为从事生产活动的劳动收入与剩余产品价值。总供给水平也与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总供给有三种形态:

(一)潜在的总供给。它是指一定时期内可以被最大限度利用的各生产要素供给的总和,这些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资金、土地、企业家才能等。

(二)现实总供给。它是指一定时期内物质生产部门向社会提供的、供最终消费和使用的物质产品和生产性劳务的总和。

(三)有效总供给。它是指在既定的价格水平下能实现其价值的总供给,它取决于提供最终消费的物质产品和生产性劳务的品种、质量、产品结构。宏观经济政策的实质就是通过政府的经济活动,促使总需求与总供给相一致,实现充分就业和消除通货膨胀,保持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当引入政府经济活动后,二部门经济扩充为三部门经济,政府增加或减少财政支出、增税或减税都会影响总需求与总供给水平。一般来说,当有效需求不足时,政府往往通过增加财政支出或减税,刺激投资和消费,动员闲置资源,使失业率下降;当总需求膨胀时,则通过紧缩政策抑制总需求,控制通货膨胀率。由于总需求与总供给都是微观单位经济活动的结果,政府不管是以总需求还是总供给作为管理对象,要使宏观经济政策产生预期效果,都必须具备相应的微观基础及预期微观单位的反应方式。中央银行实施一定的货币政策,也必须有相应的微观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政策与微观基础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一个双向刺激-反馈系统。一方面,宏观调控主体根据对当时总需求或总供给水平的价值判断及分析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微观形成机制,选择反映一定宏观管理目标的经济政策。这些经济政策通过一定的经济参数调节市场环境,进而影响微观单位的经济行为,达到刺激或抑制总需求或总供给水平的目标;另一方面,宏观经济政策并不一定会收到预期效果,这会通过反馈系统反映出来。当宏观调控措施通过市场传导到微观单位时,微观主体会在利益动机支配下作出适应性反应,增加或减少投资,在投资不变时,则会作出相应的价格反应或数量调整。这些反应通过市场影响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变动,并通过市场把信息反馈给调控主体。政府据此判断宏观政策是否收到了预期效果。如果反差过大,表明宏观政策没能使微观单位的行为发生预期的变化,政府便会调整宏观政策,开始下一轮双向反馈调控过程,直至达到总供求的平衡。可见,离开微观基础,宏观经济政策便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政府运用经济手段通过市场机制调节微观主体行为的有效性的基本前提是,单向依赖市场的微观主体能对政府的经济政策作出适应性反应,并按照政府的预期控制目标行动。要满足以上要求,就必须通过微观基础的重新构造,使企业具有以下特征:在明晰产权关系的前提下硬化企业的预算约束,是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企业自主权不仅包括日常的经营决策权,而且包括企业资产的处分权和转让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企业具有独立的利益目标,即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利润的实现完全受市场的约束。

为了提高政府干预经济的效率,还必须完善市场体系。因为,在市场机制比较完善的条件下,许多事情完全可以由市场去做,不必由政府去包办。同时,市场机制越完善,政府就越容易通过市场机制调节企业的行为。因此,作为政府调节经济的传导机制的市场应该具备以下特征:市场主体单一地依赖市场,并具有灵敏的反应能力;形成一个总供给略大于总需求的买方市场,为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提高市场信号的灵敏度和清晰度,价格、利率等市场信号能灵敏地反映市场的供求状况,并完善竞争机制、风险机制,充分运用经济手段,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功能;构建一个相对完善的市场体系,不仅包括产品市场,还包括要素市场。当具备比较完善的微观基础和市场机制时,政府便可以把体现社会偏好的经济参数输入市场机制,调节市场的供求状况,影响市场信号的变动,而微观主体则在利润动机的刺激下对影响其利润实现的市场条件的变动作出灵敏及时的反应,进而影响资源的配置。

 

二、微观调整方式及其宏观效应微观经济主体在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市场环境及时间区间中,对供求非均衡状态会采取不同的调整方式,这些不同的微观调整方式会产生不同的宏观效应,从而会诱导出不同的宏观经济政策。宏观经济调控就其管理对象的不同,可分为需求管理与供给管理两种方式;就其管理性质的不同,可分为间接控制和直接控制两种方式。宏观管理部门采取何种管理方式能最有效地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促使总供求平衡,这不仅取决于宏观调控机制本身的完善程度,而且也取决于市场机制的完善程度及微观基础的性质。从某种意义上说,微观基础性质是决定宏观管理方式选择的最深层经济原因。

第一,企业性质决定了市场的性状,从而规定了宏观管理方式的选择范围。市场机制的调节功能总是通过人格化的市场主体在利益动机支配下,根据市场信号传递的信息不断调整经营决策来实现的。市场主体既然是接收和反馈市场信号的枢纽,那么市场主体的内在规定性也就决定了市场的性状,而市场的性状为宏观经济政策的传导规定了约束条件。如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是隶属于行政机构的非经济实体,它既没必要也没有自主权对市场供求变化作出反应。市场主体的缺位意味着市场要素之间的复杂联系和交互作用消失了或以扭曲的形式表现出来。而竞争性市场的缺乏使间接控制方式因缺乏必要的传导机制而难以收到预期效果,控制总供求平衡的最有效方式就是依赖于行政命令的直接控制。当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时,就能完善市场体系,间接控制便会成为主要的宏观管理方式。

第二,企业的性质与宏观管理方式的有效性。企业的性质决定了企业的预算约束硬度,进而决定了何种宏观管理方式最有效。当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时,其预算约束是硬的,国家运用经济参数影响市场信号的变动,企业立即感受到赢利环境的变化,于是就会作出适应性反应,国家通过市场中介能够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因而在以上条件下,间接控制方式最有效。相反,如果企业只是个行政性组织,其预算约束是软的,因企业对盈利率、市场环境的变化是非充分敏感的,政府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往往难以收到预期效果。在这一条件下,控制总供求平衡的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直接给企业下达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计划,把企业的经营活动直接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

第三,企业的性质与宏观经济政策的传导机制。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市场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约束硬度,进而决定了国家通过市场中介实行宏观控制的可能性。市场约束的硬度既取决于企业利益的实现与市场的相关度,又取决于企业预算约束的硬度。如果企业的预算约束与市场约束都是软的,企业利益的实现与其说取决于它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倒不如说依赖于它与行政部门讨价还价的能力。这时,国家的宏观调控目标通过行政机制比通过市场机制去实现能更快见效。如果企业预算约束是硬的,其收入完全取决于它的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国家便会选择间接控制方式去实现宏观调控目标。

第四,企业的性质与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企业的性质决定了企业的目标函数及目标实现机制,这又间接地决定了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机制。因为宏观控制的实质就是要把企业的经营方向纳入与宏观调控目标相一致的轨道,而企业又是宏观控制机制的最终作用对象和宏观控制措施的具体贯彻者,它的独特目标函数无疑会影响宏观目标实现方式的选择。如果企业把利润最大化作为其追求的目标,则国家就可能通过市场中介和利益关系,利用总量性宏观经济政策改变企业的赢利环境,间接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如果企业以产值最大化或其他非经济动机作为追求的目标,则因企业对市场信号反映不灵敏,国家往往通过指令性计划等方式直接贯彻宏观调控目标。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或采用数量调整,或采用价格调整,或两者并用以反应供求非均衡状态,采取何种调整方式取决于它们的调整成本。如果价格调整成本较高,价格变动反应迟缓,就由数量调整取而代之;如果数量调整成本大于价格调整成本,则选择价格调整方式。

一般来说,在总需求不足的条件下,由于在短期内企业降价不一定会扩大产品销路,而一旦提价则会缩小销路,价格趋于刚性,企业便不得不把产量降低到其所希望和所能够生产的水平以下。这一数量调整的后果是引起失业和收入降低,而生产要素收入的降低又进一步限制了需求,即最初的产量调整引起的产量和收入的降低被这一累积过程不断地放大,进而引起宏观性失业和经济萧条。要使总供求达到均衡,就必须依靠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刺激总需求,启动闲置的资源,增加就业量。在总需求过大的条件下,供不应求引起的生产能力饱和,产量调整无法奏效,于是便依靠价格调整。调整后的价格水平是由预期需求水平与企业边际成本决定的。总需求过大不仅会抬高预期需求水平,而且处于规模经济的企业在生产能力已得到充分利用的情况下如果继续扩大生产,便会引起边际成本的上升,以上两个因素会推动调整后的价格上涨,并通过产业链等环节使其他产品的价格也随之上涨。因此,这一价格调整的宏观效应便是全局性通货膨胀,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就是通过削减政府支出或控制货币供应量等措施抑制总需求;当然,即使在总供求相等,甚至需求不足的条件下,因结构失衡等原因,微观调整的宏观效应仍可能出现通货膨胀,这就需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宏观管理政策。以上的微观调整方式及宏观效应决定了国家调控经济运行有其客观必要性。

 

三、决定宏观经济调控效果的微观基础

(一)宏观经济政策手段的传导机制经济政策手段总是通过相应的传导机制实现一定的政策目标的。如果传导机制与政策手段的性质不相适应或传导机制本身不完善,必将影响经济政策的效率。与行政管制手段相适应的传导机制是纵向隶属的行政机制,与经济法律相适应的传导机制是经济立法和司法系统,与经济手段相适应的传导机制是市场运行机制。由于随着市场取向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国将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经济,所以这里主要探讨经济手段的传导机制。经济手段主要是国家运用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来调节宏观经济变量,实现总供求的动态平衡。由于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都是微观主体从事经济活动的结果,因此,要使宏观经济政策手段有效地实现政策目标,除了要完善财政调控体系和金融调控体系外,还必须具备完善的市场机制和具有敏感边际行为的市场主体。这样,政策措施便可以作出理性的反映,从而达到预期的政府调节效果。市场机制的完善取决于以下条件:

第一,具有敏感边际行为的市场主体。市场机制的调节功能总是通过人格化的市场主体对市场信号的接收和反馈过程实现的。毕业论文代写具体地说,就是要使企业(不仅指生产企业,还包括商业企业和经营货币、证券的金融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这就要求硬化企业的预算约束。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以利润最大化作为经营目标,并对其实际占有的企业资产处置权和投资决策权,企业的经营活动完全受市场的约束。

第二,消除导致市场信号扭曲的非经济因素,鼓励正当竞争,限制区域封锁和各种的垄断,使价格、利率等市场信号反映资源的稀缺性。

第三,市场体系的完善。企业在利润的刺激下,将根据市场信号的变动收缩或扩大经营规模,重新组合生产要素,这就要求不仅开放商品市场,而且开放生产要素市场,使资源在部门间和地区间自由而合理地流动。在以上条件下,经济政策手段通过市场中介与市场主体发生关系,这种关系表现为一个双向反馈系统。一方面,政府的职能部门根据对运行态势的价值判断,选择反映一定政策目标的政策手段。这些政策手段通过一定的经济参数调节市场环境,进而影响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达到刺激或抑制总需求的目标;另一方面,政策手段不一定会达到预期效果,它会通过市场中介反馈到政府的职能部门。如果偏离目标值太大,则政府的职能部门会修正经济参数,开始下一轮的调节过程,直至达到政策目标。

(二)宏观经济政策效果不确定的微观经济原因财政政策是宏观间接控制内容之一,它以国家政权为后盾,通过预算、税收、国家信用、财政补贴等经济手段贯彻一定的税收、平衡、投资政策,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经济的稳定增长等调控目标。但如果国有企业的改革不到位,企业仍然不能真正自主经营与自负盈亏,那么,以上宏观调控目标就难以实现。因为,在产权关系模糊的条件下,国家较难运用经济性财政手段通过财政分配活动改变经济利益关系来引导企业行为,而是常常采用财政行政手段来强制干预企业行为。如在投资、消费失控时,通过财政分配系统的行政组织发布有关控制投资、约束奖金无限制发放的命令和规定等。这种行政性财政手段尽管短期有效,但它并没有消除企业行为不合理的根源,从而也难以全面实现财政调控目标。

货币政策在宏观间接调控系统中占居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条件下,金融调节机制是经济调节的主导机制。货币政策的实质就是中央银行通过调节货币供应量来影响市场利率的变动,调节微观主体的经济活动,实现宏观调控目标。由于受微观基础的制约,中国现阶段的中央银行的间接调控机制难以充分发挥调节功能,而更多地用行政方法控制货币发行量。首先,金融调控机制有效运行的前提是要有一个良好的资本市场,而微观主体行为合理化又是资本市场发育的前提条件。企业的经营活动与银行发生直接的联系,只要企业行为发生偏差,就会扭曲资金的正常供给量与需求量,从而会影响资本市场的正常发育。资本市场的残缺不全,当然会影响金融调控机制的调节效果和效率。其次,利率是金融调控的中介变量,即通过收缩或放松银根调节利率的变动,达到抑制或刺激企业投资的目的。因为当价格一定时,利率的升降直接影响着企业利润率的变化,企业便会在利润动机刺激下自动收缩或扩大投资规模,但现阶段企业具有双重依赖性,利润并不是企业的唯一经营动机,即使提高利率也难以抑制企业强烈的数量扩张冲动,如果企业实行税前还贷,企业还可以把借贷风险转嫁给财政,同时企业也可通过涨价形式,把因利息率上升所增加的成本转嫁给购买者。当企业对利率变动缺乏敏感度时,就大大削弱了中央银行三大调节手段的调节效能。最后,硬化信贷是金融调控机制正常运行的重要条件,信贷软化必然会导致信贷膨胀。现阶段的信贷膨胀的深层原因是因企业预算约束软化,对贷款的需求几乎不受利率、偿还条件等因素的约束。在以上条件下,中央银行很难用经济手段控制货币供给量,为了抑制通货膨胀,只能采取“不是一刀切,也要切一刀”的行政信贷限额或指标控制,这无疑会保留不少直接控制方式。

 

四、宏观经济调控方式的转换与微观基础的重构由前面的分析可知,无论是宏观经济政策的传导机制、宏观经济政策的效应还是宏观经济调控方式的转换,都与微观基础有关。因此,实现宏观经济调控方式转换的关键之一,就是要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塑微观基础。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塑市场竞争主体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在不断推进所有制结构调整、积极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同时,大体上经历了三大战役:一是放权让利的改革阶段;二是试行股份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阶段;三是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阶段。应该看到,经过前面的两大改革战役,国有企业已从原来完全依赖于政府的行政机构的附属物逐步向市场竞争主体转变。这种转变主要表现在企业的预算约束开始硬化,自主决策能力有所提高。尽管国有企业改革所取得的成效是明显的,但从总体上看,国有企业经济效率低下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尤其是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令人忧虑。面对来自于各方面的挑战,国有企业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即如果国有企业不能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就将被国内外竞争对手淘汰出局,而增强国有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根本出路就是通过深化改革使其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因此,必须搞好以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为核心内容的国有企业改革。

第一,实施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战略。为了解决国有经济分布过宽,整体素质不高,资源配置不尽合理等问题,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与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很好地结合起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资本的进退并不只是从企业规模的大小来确定,而主要从企业所处行业的性质来区分。对于有关国计民生的行业,国家应实施有效控制;对于竞争性中小型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应逐步退出。

第二,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中国地域广阔、国有资产数量庞大的特点,可以在国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受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第三,对于大型竞争性国有企业应按照国际惯例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规范化的现代企业制度。其中应着重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政企分开问题。应坚决取消企业的行政级别,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在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前提下,明确政府与企业的责任,避免政府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干预;二是产权关系明晰化问题。实现产权关系明晰化的一个有效途径是在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基础上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以产权主体多元化来实现产权关系明晰化。

第四,实现公司治理结构的创新。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契约制度,它通过一定的治理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以在出资人、经营者与生产者之间形成自我约束、相互制衡的机制,促使企业长期发展。其中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完善对经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当前可选择的是及早引入以年薪制、奖金和股票期权计划为主要内容的最优报酬计划,完善对经理人员的激励机制,试行吸收新分享经济思想的员工持股制度,使员工的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相联系。

(二)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优化市场环境的核心是完善市场机制。所谓市场机制是指在一定的市场形态下,市场供求、价格、竞争等诸要素互为因果、互相制约所形成的联结系统和运转方式。市场机制的完善除了市场主体必须产权明晰、具有硬的预算约束等特征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营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自由竞争、充分竞争和无歧视竞争是平等竞争的基本含义,垄断会通过限制平等竞争损害市场效率。为此,就既要尽可能减少通过行政干预设置进入壁垒的行政性垄断,又应通过规制制度的改革尽可能避免自然垄断对市场效率的损害,同时应坚决地反对不正当竞争与地方保护主义;

二是进一步开放市场,构建一个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在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的今天,应积极采取措施,推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和逐步成熟,并积极发展产权、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市场。同时,在充分竞争和放开价格的条件下,形成一个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市场价格体系,这里不仅包括一般商品价格,而且包括工资率、利率等要素价格;

三是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了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尤其需要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实现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全国市场的自由流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就必须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信用体系。道德建设对于引导和激励人们自动地诚实守信是有明显作用的。尽管产权的明确界定与市场参与者的诚实守信是正相关的,但人们的交易行为不可能全部由产权来界定,原因是产权界定需花费成本,在有些场合产权界定的成本甚至高于由此获得的收益。如何解决因制度规则缺失所引起的行为失信问题,这就需要依靠行为的伦理道德规范。在伦理道德的规范下,市场的参与者就会自觉选择与其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自利本性相反的利他主义行为,从而使诚实守信成为大家的自觉追求。在同样的制度规则下,人们道德素养的差异,将直接导致资源配置效率的差异,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由此可见,市场经济实际上是一个在法制基础上的讲道德的经济,而不是一个为了追逐自身利益可以不择手段损害他人利益的经济。市场经济鼓励人们合法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惩罚损人利己的行为,并努力形成一个通过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最终导致社会利益最大化的机制。为此,就需要构建以下约束机制:

(一)受制于个人的宗教信仰、道德规范的自我约束;

(二)交易双方都有的某种“威慑力量”(如行使退出权等)使对方不敢“坑人”的相互监督;

(三)依靠法律、舆论、政府等力量的第三方监督。

(四)转变政府职能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市场机制可以自动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完美市场的条件是很难被满足的,原因在于经济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信息是不完全的,市场是不确定的,不少行为的私人成本并不等于社会成本。经济人的有限理性及市场的不确定性表明,他常常在处理、加工和贮藏信息方面的能力不足,也难以准确计算出对方的交易动机,从而使市场的不确定性直接转移到单个人身上。这样,经济人就有了投机取巧的机会主义动机,即通过不诚实或欺骗来达到更有利于自己的目的,如免费搭车问题、虚假广告、公司财务报告造假、假冒伪劣等。当具有有限理性的经济人怀着机会主义的动机就达成某项协议讨价还价时,个人的最优选择将不可能导致社会利益最大化,就会发生市场失灵现象,即凭借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无法自动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于是,就需要政府出面来弥补市场失灵。但是,政府来弥补市场失灵与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运用指令性计划完全控制微观决策具有本质差异,它主要以一个裁判员的角色,运用经济和法律等手段来调控经济运行。为此,政府就需要通过机构改革转变职能,实现宏观管理方式的转换:一是理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避免对企业的行政干预。凡是市场能做的就由市场去做,政府只在市场做不好或做不了的领域发挥作用;二是明确经济政策目标,优化经济政策工具,代写宏观经济论文提高经济政策效率。政府在调控经济时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尽量减少对企业活动的行政干预;三是通过机构改革建立一个精简、高效和廉洁的政府服务体系;四是尽可能使政府的政策及政策的制定过程具有透明性,从而引入公众对政府行为的必要监督;五是政府应成为遵守法律的楷模,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并努力创造一个公正的法律环境;六是实行国民待遇与非歧视原则,每一个市场参与者包括国外的厂商,都能在中国的市场上获得平等的竞争机会。 

关键词:企业活动 法律环境 本质差异



本文编号:8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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