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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永安模式的林权抵押贷款推广策略分析(2)

发布时间:2014-07-24 11:49

  “永安模式”力图解决林业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源于中小企业自身、金融机构、体制环境三个方面的不足,开发性金融与地方合作不仅可以整合国开行融资优势和政府组织协调优势,使各方资源优势在平台上相互结合形成合力,从而降低总体运行风险,还可以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以市场方式完成市县政府的发展目标。但其运作过程中仍存在着风险及注意问题。

 

  4.1 主要风险

 

  “永安模式”首先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分散问题,通过信用协会、担保平台、管理平台和融资平台的共同作用,抵押林权证,将融资项目聚集,通过融资平台向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统贷。在林权证抵押贷款环节,首先,由于受采伐限额指标和流转市场机制约束,林业资源交易市场目前还没真正搭建和运作,收到限额采伐政策的限制,林木的流转困难,林权抵押贷款的处置偿还和保障机制尚未完善,一旦债务人无法归还债务,抵押品不能轮流转或采伐,银行就要面对坏账的风险,不具备处置权的抵押物价值将被严重低估。其次,由于缺乏权威性和公正性林权评估机构,许多贷款抵押物的评估价格虚高,导致即使以物抵债后银行仍然存在着蒙受重大损失的可能,影响了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4.2 注意问题

 

  融资机制的完善更需要在发展中注意一些问题,即便是开发性金融也不能过分忽视融资效率。一是风险控制体系的构架,只有不断减小风险因素,融资机制才有可能更广泛地实践,针对林业中小企业融资中存在的技术风险、运营维护风险可通过合同管理来锁定;二是项目评估体系的进步,国家开发银行目前使用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对于林业项目,可从林木种类、林地环境、技术人员等指标建立资料库,横纵对比林业项目,定期验证,过程中要特别防止林地、林木价值被低估,充分维护林权主体的利益;三是推进林业中小企业的森林保险购买意识,森林保险具有消费上的非排他性,这种外部性干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需防止无谓损失的扩大使林业产业效益更低;四是促进跨区域林业中小企业合作,整合树种资源,因地制宜;五是加强对林业科技发展项目的支持力度;六是尽管“永安模式”带来的林业融资促进作用明显,同样注意到各平台包含多种具体机构例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等,机构运营成本将造成林业融资整体成本偏高、手续繁琐、机制不够灵活的问题,进一步压缩融资流程,创新林业金融产品将是国家开发银行解决信用缺失、市场缺损的林业融资问题的着眼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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