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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下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模式创新探微

发布时间:2015-02-19 21:26

于涛  中国海洋大学

摘要:供应链下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模式创新能为我国商业银行拓展贸易融资领域,开发和创新产品,加速商业银行国际化进程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介绍了供应链融资的内涵,在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基础上,提出了商业银行供应链贸易融资模式创新的途经。

关键词:供应链  商业银行  贸易融资模式  创新

随着贸易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中国在全球产业供应链中的地位正在日益增强。据海关统计,2012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38667.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2%。然而,我国商业银行贸易融资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仅为5%左右,与发达国家的20%-30%相比差距相当大。因此,积极探讨我国商业银行贸易融资产品如何在供应链中应用,不仅仅能满足供应链两端客户的不同融资需求促进我国贸易结构的优化,更为重要的是为我国商业银行拓展贸易融资领域,开发和创新产品,加速商业银行国际化进程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供应链融资的内涵

供应链融资是金融机构基于企业供应链管理及市场发展需求而研制出来的创新金融服务。具体内涵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对供应链各环节的结构特点以及商品交易细节的把握,凭借核心企业的信用实力和单笔贸易的自偿程度,结合货物动产等质押手段,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在签立订单、进行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和销售货物、账款结算等各个贸易环节,有针对性地提供担保或融资、账款管理、风险规避、资金增值等多种金融服务工具和解决方案。通常是借助供应链企业的互保方式以及创新性信用组合等手段,全盘考虑上下游各环节风险因素后,对供应链中的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的全方位的融资服务。

二、商业银行开展贸易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1.商业银行对贸易融资观念陈旧

目前,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认为贸易融资业务仍是依附于国际结算业务的融资产品,贸易融资只局限于国际结算项下的附属产品,只把国际业务当作独立的业务品种来经营,在机构设置上由国际业务部门负责国际结算和其连带的贸易融资业务。认为贸易融资业务自身占整个信贷资产中的数量少,作用小。对贸易融资产品收益考核也只是放在国际结算部门的中间业务收益考核中。

2.供应链中应用的贸易融资方式单一

我国商业银行叙做贸易融资业务时,只关注到所融资的企业资信情况、只静态的考量所融资的这一笔贸易,对这一笔贸易只提供基本的单一贸易融资产品。例如,对出口商只提供出口押汇产品,对进口商只提供授信开证。我国商业银行在实际应用中基本上仍然是以采用传统的贸易融资方式为主,即以信用证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方式,品种少且功能单一。而且贸易融资的对象过于集中于国有大中型企业。贸易融资对象的单一,无助于帮助非国有制进出口企业增强出口竞争力,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3.银行对贸易融资风险缺少有效的防范措施

我国银行在外汇业务的处理程序方面较为落后,不同的分支行之间、不同的部门之间业务互相独立运行,缺少网络资源共享,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以至无法达到共享资源、监控风险、相互制约的目的。如融资业务由国际业务部一个部门承担信贷风险控制、业务操作风险控制和业务拓展,风险控制既显得乏力,又缺乏银行内部相互制约和风险专业控制。面对我国进出口企业普遍经营亏损、拥有大量不良银行债务的客观现实,银行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潜伏着巨大的风险。

三、商业银行供应链贸易融资模式创新的途经

1.银行发展意识上应该与时俱进

银行发展意识上应该与时俱进,既能提供传统产品又能迅速开发技术领先产品才能顺应贸易的发展满足贸易融资的需求。银行应该在充分调查分析供应链上节点企业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借鉴国际银行业先进做法并结合供应链及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不断推出新的产品组合,提供给客户量身定做的贸易融资解决方案。银行一方面要加大技术革新,利用电子单据及网络技术的发展搭建一个共同的信息技术平台以适应供应链融资三流合一要求;另一方面还要加强风险控制保证贸易融资业务健康发展,培养专门复合型高素质的技术人才来提高贸易结算和融资产品的质量和效率。

2.创新供应链贸易融资产品组合模式

供应链的复杂性和动态性特点决定了每条供应链都有其独特之处,供应链上的一家企业容易复制,但是整条供应链是难以复制的。所以供应链融资产品应该综合考虑整个供应链的具体贸易特点及节点企业需求进行各种贸易融资产品的组合。如果我国商业银行能够充分理解结构性贸易融资的内涵,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将传统的、新兴的产品有机结合,在组合过程中又创造新的服务工具和手段,将结构性贸易融资的适用范围合理扩大,勇于创新就能够在规范管理,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客户需求与业务流程的特点,就能灵活创造出适用于供应链的贸易融资产品组合。这些产品组合的基础是银行能切实把握对物流和资金流的监控和控制。

下面设计七种基本覆盖供应链需求的主要贸易融资产品组合模式。(1)未来货权质押开立信用证十仓单质押;(2)打包贷款+出口押汇+福费廷;(3)国内综合保理十货押融资;(4)国内综合保理+信用保险;(5)应付账款管理+货押融资;(6)应付账款管理+信用保险;(7)国内综合保理+国际保理等模式。

3.全方位支持供应链企业的融资需求

首先,因地制宜是有效推进创新工作的重要前提,不同地区的商业银行应利用各自的区域优势,结合当地企业的贸易特点,确定组织架构,明确业务流程,开展有针对性的营销并设计服务方案。如北京地区总部经济特征明显,央企和地区总部企业云集,这些企业进出口总量大,从业人员素质较高,运行管理规范,各家银行在以这些企业为核心运作的同时,可以积极营销其境内及境外的上下游配套企业,了解各企业的具体业务需求和运作模式,大力拓展国际间的清算渠道,更多地提供海内外金融服务。

其次,我国商业银行的管理部门要有紧迫感,通过国际型专业人员和技术的引进更新,配备专业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工作,使产品开发和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落到实处;对于供应链中较为关键和特殊的环节,还应比对国际市场需求和国际惯例及准则,配备特殊的监管岗位,例如审单岗、盯价岗、核库岗、经济形势分析岗等,岗位的设置也应实行互不兼容原则,以确保监控的公正客观和相互制衡,实行业务分工的专业化和独立性;搭建海外分支行的业务联动模式,关注国内外市场行情,加速设计出具有特色品牌效应的供应链融资产品。

4.业务创新应加强风险防范策略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要充分发挥贴近一线的优势,及时掌握企业的供应链状况,优先选取有业务需求、且有一定影响力的大型企业带动业务推广,切实发挥大型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并重点扶持大型企业的上下游中小企业,根据企业贸易结构的多样性,有所选择地推荐业务品种,适当实施比例融资,综合企业信用情况核定贸易融资循环额度上限,提高额度设定的合理性和预警信号的高效性;通过上下游的业务关联和对客户间的交叉调查,构造授信操作的封闭性和自偿性,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银行回款风险。

其次,我国商业银行应利用多种渠道,掌握各国金融政策的变化,加强对国际市场商品走势和汇率波动的关注及把控,使其贯彻到贸易链各节点的授信考核中,尽量降低发生汇兑损失的可能性;同时利用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深入推广,带动供应链融资创新进一步发展,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有序到境外投资合作,支持“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再次,我国商业银行应积极呼吁立法部门尽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遵循国际贸易惯例,严格按进出口贸易的基本操作程序办事,并尽可能地完善合同文本,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强化物流企业对客户资信质押货物的监管义务,尽量从法律角度提升各方权利义务,将法律风险降低到最小。

5.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

我国各商业银行为满足供应链融资方案下对各方监控职责的需求,通常会构建开发一系列信息管理平台,以便于采集供应链的基本信息,并以此为连接点归集企业的报关、税务和资金结算等各类信息,自动实现相关信息的匹配核对。通过对相关数据实施统计监测,既可以实时掌握企业动态,也可以对企业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准确把控业务导向,自主选择对其发展有利的金融服务方案。

另外,,银行工作者应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通过各类型业务洽谈会和银企联谊会等生动多样的形式,向企业宣传解读政策背景、各项操作流程及业务范围,明确告知不同业务品种能够为企业带来的益处,企业对产品的认知和接受,是推动银行产品走向深入的关键,使银行和企业双方能够长期、有序、稳妥地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原毅军,董晓炜,张蒙蒙.基于供应链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模式创新[J].现代管理科学,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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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程晓明,陈国亮.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证券期货,20131  



本文编号:15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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