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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发布时间:2015-02-04 14:30

  [摘要]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在国际投资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缓解或消除外国投资者对东道国发生政治风险损害其投资安全的担心,在世界银行主持下制定了《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建立了MIGA,以直接承保成员国私人向发展中国家投资时可能遭遇的政治风险,鼓励资本向发展中国家流动,促进成员国的经济发展。


  [关键词]多边投资 担保 商业风险


  一、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概述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ultinational Investment Guarantee Agency,MIGA)成立于1988年,是世界银行集团里成立时间最短的机构,1990年签署第一笔担保合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宗旨是向外国私人投资者提供政治风险担保,包括征收风险、货币转移限制、违约、战争和内乱风险担保,并向成员国政府提供投资促进服务,加强成员国吸引外资的能力,从而推动外商直接投资流入发展中国家。作为担保业务的一部分,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也帮助投资者和政府解决可能对其担保的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的争端,防止潜在索赔要求升级,使项目得以继续。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还帮助各国制定和实施吸引和保持外国直接投资的战略,并以在线服务的形式免费提供有关投资商机、商业运营环境和政治风险担保的信息。当今的商业界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发展中国家存在着很好的投资机会。
  然而,对不稳定政策环境的顾虑、对政治风险的洞察以及对具体投资机会的忽视常常会阻碍投资。结果,作为经济增长的关键驱动因素,外商直接投资的大部分仅投向少数几个国家,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世界上最为贫困的人群。
  该机构通过两种方式应对上述顾虑:一是通过向投资者和贷款者提供政治风险担保;二是通过提供技术援助协助发展中国家吸引私人投资。
  二、多变投机担保机构的历史发展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成立于1988年6月,但成立机构的建议早在1961年就提出过,世界银行也曾于1966年起草“机构”协议草案,并先后28次讨论并修改这一草案。但因各方分歧很大,草案一直未获得通过,世界银行决定停止有关“机构”的讨论工作。1981年,世界银行决定重新讨论建立“机构”的问题。经过4年的工作,1985年世界银行通过了《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条约》(也称《汉城公约》,简称《公约》)。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公约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有5个一类国家(发达国家)和15个二类国家(发展中国家)签署并核准;二是这些国家认购股份总额须达到“机构”法定资本的33%。1987年10月,有关国家召集会议,决定1988年4月30日前核准《公约》的国家为创始会员国。1988年6月8日,在华盛顿举行成立大会,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正式成立。
  根据《公约》规定,机构法定资本为10亿特别提款权,分为10万股,每股1万特别提款权,每个会员国认股数不得少于50股。从《公约》对会员国生效之日起90天内,每股股金的10%须以现金缴付(发展中国家可以本国货币支付25%),另有10%用不可转让的无息本票或类似债券缴付。余下80%在机构需清偿其债务时催缴。
  截止到1994年6月6日,已有147个国家签署了加入“机构”的《公约》,其中120个国家已核准《公约》,中国于1988年4月30日核准了《公约》,成为机构的创始会员国,认购股份达3.138%,在第二类会员国中居第一位。
  三、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功能作用
  (一)促进增长
  自成立以来,MIGA已为85个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型项目提供了135亿美元的担保。这些担保可使投资规避源于货币的不可兑换及其转帐限制(禁兑险)、战争和内乱(包括恐怖主义和怠工)险、征用险及违约险等非商业性风险。截至2004年6月30日,MIGA的上限总额已达52亿美元。
  MIGA担保的项目几乎涉及从旅游业到电信业及从银行业到制造业的所有行业。对能源、采矿业、重工业和基础设施行业的大型资本密集型项目而言,保险尤为重要。
  符合担保条件的项目包括源自任何一个成员国的新兴及跨境投资投向任何一个发展中成员国的项目。合格的投资形式包括:股票持有者发行的股票、股东贷款和贷款担保以及技术援助、管理合约、租约、特许经营和许可协议及偿还的债券等。同时,董事会经他别多数票通过,可以将合格的投资扩大到其它任何中、长期形式的投资。MIGA也为独立的金融机构,诸如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保险。
  (二)领路人
  MIGA在为投资者在受冲突影响的国家投资铺平道路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2004财年,接近一半的新项目是在受冲突影响的国家实施的。为促进外商直接投资流入阿富汗,MIGA专门设立了担保基金。以前,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亚(前南地区)以及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也曾设立过类似基金。
  MIGA扮演“催化剂“的重要角色,不但为其它地方投资提供了典范,也刺激了通过MIGA支持的项目为人们提供相关物品和服务的地方商业的成长。MIGA对其它投资担保机构的业务起补充作用,并通过其共同担保和再担保业务与其它伙伴开展合作。通过上述做法,MIGA从总体上提升了政治风险保险业的实力,并鼓励其它保险与贷款机构大胆进入它们自己可能不会孤身进入的市场。
  (三)资助项目
  MIGA支持的项目具有广泛的发展效益:这些项目不但增加了地方就业岗位及为政府创收,也成就了技能与技术的转让。通过改善包括道路、电力、医院、学校和清洁水源在内的基础设施,当地社区常常可从中再次受益。同时,MIGA担保的外商直接投资也拉动了地方的类似投资,并刺激通过MIGA支持的项目为人们提供相关物品和服务的地方商业的成长。其结果是,发展中国家打破恶性贫困循环的可能性也大为增加。
  (四)帮助投资
  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用于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工具、方法和技能,MIGA的技援服务对实现其宗旨也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MIGA开发和发布促进投资机会信息传播的工具和技术。成千上万的用户登陆MIGA的相关信息服务网页以获取投资信息。这些服务对各国的能力建设起补充作用。相关在线服务链接包括:FDI Xchange、IPAnet以及PrivatizationLink。
  (五)调解争端
  MIGA遏制可能中断投资的政府行为,从而为投资者提供保护伞。如遇争议,MIGA将启用其争议调节机制协助政府和投资者解决分歧,而无需费用昂贵的仲裁介入。该机制服务于两方面的需要:使投资继续及帮助相关国家维护其良好的投资环境信誉。MIGA作为公正的中间人的角色能加强投资者向发展中国家投资的信心。

 

 



本文编号:1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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