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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发达地区企业运用理财产品直接融资的案例分析——基于安徽天大企业集团一笔直接融资案例

发布时间:2015-03-10 19:52

摘 要:本文通过对安徽省天大企业集团一笔融资案例的跟踪调查分析。探究了该企业借助银信合作良机,通过对理财产品的关系模型分析,风险收益分析,与其他金融融资产品的比较分析等,阐述了理财产品融资这一新途径的特点和优势,同时也指出了只有完善金融体系建设,并对金融创新产品修缮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才能有效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支撑作用,保障金融产品创新得到健康发展,为我国欠发达地区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提供可持续的新路径,保障居民购买风险与收益匹配的理财产品。

关键词:理财产品 直接融资 案例分析

一、引言
  随着近几年来金融创新的迅猛发展,理财产品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产品以超常规速度发展,受到各方的欢迎,同时也受到多方质疑。但理财产品现已成为金融市场上争相追逐的宠儿,这一点也毋庸置疑。在紧缩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下,理财产品俨然成为了银行改善流动性困境的救星。这类资金募集规模较大,较为多元化的理财产品,可谓既分散银行信贷风险,又扩大区域社会融资规模。
  就此,对安徽省滁州市辖区内首发的“利得盈”信托贷款型理财产品做了跟踪调查,通过案例分析研究,探索适应民营企业融资的新途径,也为居民和机构投资者提供具有创新意义的投资途径提供借鉴。
二、银企合作推动直接融资基本情况
  天大集团始建于1986年,现有员工4000多人,是安徽省滁州市为数不多的大型民营企业之一,是全国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也是国有商业银行AAA级授信企业。集团公司下设安徽天大石油管材股份有限公司(代码:HK00839)、安徽天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天大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主导产品是特种钢管(油井管,船用、锅炉、汽车专用无缝管),家电零部件和塑料复合包装制品,在市场上占据较大的份额。据数据显示,2008年6月末,天大集团总资产32.8亿元,总负债16.3亿元,利润1.49亿元。当年完税5032万元。公司因其良好的信誉与业绩长期获得众多银行的青睐,截止2008年6月末,滁州市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通过间接融资渠道共向其发放贷款7.126亿元。
  2008年5月,天大集团根据掌握的下半年行业市情,需要扩大生产,向滁州市4家国有商业银行提出一笔3亿元人民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意向,用于购买原材料,但由于受信贷规模控制,没有一家国有商业银行能够承接企业信贷意向。为了突破规模控制瓶颈,满足企业实际信贷需求,建设银行天长市支行积极向上级行反映情况,经建设银行总行审批,确定使用“利得盈”理财产品筹集资金。2008年7月7日,建设银行面向全国推出“利得盈”信托类信托贷款型(全)08年第81期理财产品,该产品属于人民币信托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募集期为2008年7月7日到2008年7月10日,全国额度共3亿,期限为182天,投资起点5万元,递增金额1000元,预期收益率为5.01%年;认购金额高于5千万元(含)的预期最高收益率为5.13%/年。由于风险较低,收益率相对较高,该产品发行后受到市场的青睐。据建设银行反映,在发行后不到2小时就全部认购完毕。发行期结束后,建设银行将理财产品所有认购资金与兴泰信托设立“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贷款资金信托”,由兴泰信托以其名义向天大集团发放信托贷款。
三、理财产品获得直接融资的模型剖析
  “利得盈”信托类信托贷款型(全)08年第81期是建设银行总行设计发行的,以银监会许可的低风险金融资产为基础资产,以基础资产收益为保证,运用专业投资理财工具和风险管理方法,通过产品组合与创新,面向客户发行的预期收益较好、信用高、风险低的人民币理财产品。
  (一)关系模型分析。“利得盈”信托类信托贷款型(全)08年第81期理财产品共涉及建设银行、天大集团、兴泰信托、建设银行天长市支行和机构或居民五个关系人。他们之间关系模型详见下图:

它们之间的具体职能关系为:建设银行属资金信托委托人,兴泰信托属资金信托受托人及信托贷款贷款人,天大集团属信托贷款借款人,建设银行天长市支行属信托信贷资产保管服务人,机构或居民属理财产品投资者。
  它们之间的具体分工关系为:建设银行确认天大集团信用评级,发行和兑付理财产品并将所有认购资金与兴泰信托设立“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贷款资金信托”,取得“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贷款资金信托”的信托受益权;兴泰信托接受建设银行委托,以其名义向天大集团发放信托贷款;建设银行天长市支行作为天大集团属地银行机构,接受兴泰信托委托,担任信托信贷资产保管服务人;天大集团是受益借款人,负责偿还本金、利息和发行费用;机构或居民认购建设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享受较高得收益并承担一定市场风险。
    (二)收益和风险模型分析。一是收益分析。天大集团获得3亿元人民币信贷资金182天的使用权,负责偿还本金3亿元,利息758.94万元,支付信托资产保管费210万元,支付信托报酬150万元,共计31118.94万元;建设银行收益主要向兴泰信托收取信托资产保管费,比例为0.7%,计210万元;兴泰信托向天大集团收取信托报酬,比例为0.5%,计为150万元;机构或居民收回3亿元本金并按投资额分享758.94万元利息(详见下图)。

  二是风险分析。建设银行向投资者出售了预期利息收益,因此不承担到期兑付风险,但由于是理财产品的发行人,面对全国认可建设银行信用评级的众多客户,实际承担更大的社会信用风险;天大集团承担到期兑付风险,若到期不能履约,将失去企业AAA级授信评级,增加企业不良信用记录的风险;机构或居民将承担信用风险即本期理财产品的信托贷款借款人天大集团可能出现未及时足额支付信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情况,造成本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低于预期最高收益率,收益可能为0,甚至发生本金损失,以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其他风险共十种风险(详见下图)。


   四、同其他直接融资产品的比较分析
   (一)异同分析。“利得盈”实际上是建设银行打包出售本属于自己的受益和风险给投资者,让投资者分享收益并承担风险,自己通过提供金融服务享受无风险的收益。“利得盈”与企业债券、融资券虽然在名称上不同,但它们有共同的特征,即风险让投资者承担。
  “利得盈”与企业债券、融资券在审批主体、交易市场、交易平台、交易对象和风险范围上存在不同。“利得盈”的审批主体是银监会,而企业债券、融资券审批主体是发改委和人民银行;“利得盈”的交易市场是有形市场,而企业债券、融资券的交易市场是无形市场;“利得盈”的交易平台是柜台市场(建设银行网点柜台),而企业债券、融资券的交易平台分别是证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利得盈”交易对象、风险范围分别是银行机构或居民和全社会,而企业债券、融资券的交易对象、风险范围分别是市场会员和市场会员内部(详见下表)。


三种融资产品对比表


品种
审批主体
交易市场
交易平台
交易对象
风险范围
“利得盈”
银监会
有形市场
柜台市场(建设银行网点柜台)
机构或居民
全社会
企业债券
发改委
无形市场
证券市场
市场会员
市场会员内部
融资券
人民银行
无形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
市场会员
市场会员内部
   (二)优势分析。天大集团获得生产资金的渠道是多样的,即可以利用上市的子公司安徽天大石油管材股份有限公司(代码:HK00839)通过证券市场发行企业债券融资,也可以通过金融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获得融资,还可以通过银行获得信贷支持。为什么天大集团偏偏选择了“利得盈”理财产品的形式从有形市场获得融资呢?这是因为理财产品直接融资具有以下优势特点:一是准入门槛低。发行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要求企业连续3年盈利好、现金流量高,还要求产品的信用风险评估级别高,企业债券还要看筹集资金的投向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而“利得盈”理财产品在上述方面要求较低。
  二是审批环节少、周期短、成本较低。如果选择发行企业债券,需要层层报国家发改委审批。此外,还需要寻找发行商参与承销、信用评估机构进行评级等,时间短在8个月,长达1年以上。如果选择发行短期融资券,需要寻找主承销商和信用评估机构进行评级,层报人民银行备案,最后还须组团发行,时间短在6个月,长达10个月。“利得盈”是银监会批准建设银行开发的理财产品,天大集团是建设银行AAA级授信客户,建设银行自己就可以决定企业能否通过理财产品发行审批,这样就省去了外部评估环节和外部审批程序。据调查,天大集团与建设银行从商谈到委托人的确定,以及“利得盈”理财产品通过审批,期限仅为2个多月。从下图中还可以看出,“利得盈”融资成本低于同期贷款成本,略高于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


四种融资方式周期和费用对比表

融资方式
审批周期
发行利率
发行费用
实际利率
贷款
2个月以内
6.57%
0
6.57%
“利得盈”
3个月以内
5.01%
1.20%
6.21%
短期融资券
8个月以内
4.82%
0.40%
5.22%
企业债券
12个月以内
4.92%
0.60%
5.52%

  三是投资受益高、风险低。从投资者比较收益看,同样资金投资者投资“利得盈”产品可获得5.01%收益,高于当年半年期储蓄存款3.78%的利率,由于天大集团是建行AAA级信用客户,融资期限仅182天,因此未来风险低;从委托人和受托人来看,建设银行通过理财产品不仅收取了210万元费用,还能占用募集期间3亿元资金、兑付期间约4亿元资金的时差,增加了资金占用收益;兴泰信托增加业务收入150万元,其和建设银行均不需要承担到期兑付风险。
  五、启示与建议
   (一)从承担发行的银行角度来看,通过理财产品吸收存款再借贷给信托公司,有利于分散银行贷款集中的风险。理财产品直接融资减少了商业银行信贷供给需求,分散了商业银行对大企业贷款集中的风险。
  其次,有利于提高银行金融服务水平,拓展表外业务,增加中间服务收入。发行理财产品不仅给银行带来不菲的手续费收入,是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而且也给企业增加融资渠道,并给投资者带来较好的受益,它也是银行密切与企业之间关系并以此为切入点为客户提供更多金融服务的重要手段。
  有利于改善信贷结构。理财产品直接融资显示“信贷挤出”和“信贷替代”效应。迫使商业银行放弃对固有大型优质企业的过渡争夺,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对优质中小企业客户的培育。
  (二)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有利于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从有形的银行间柜台市场获得直接融资。在全国性的金融市场、债券市场中,欠发达地区大中型企业与经济发达地区企业比,缺少比较优势,难以获得发行审批,而在区域性市场中往往因具有特色,容易获得审核通过。因此,欠发达地区应推动本地大中型企业深入与金融机构合作,通过理财产品的形式获得直接融资的可能,也是改变本地区融资渠道单一的重要途径。
   (三)从居民与机构一些投资者来看,理财产品扩大了了投资途径,增加了收益,同时也接受风险投资教育。
   (四)从监管部门来看,一是增加了居民储蓄分流路径,降低了银行系统整体风险。二是产品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有利于改变人民币存款长期处于负利率水平,为利率市场化改革由贷款向存款转向提供了试验田。三是为理论界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研究提供了实践经验,有利于促进金融业进行深化改革。四是存在资产表外化的潜藏风险。2010年以来,监管部门不断出台政策加强理财产品监管并指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规避资本监管、计提拨备和资本充足率管理等审慎监管等要求,通过设计发行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将存量贷款、新增贷款等转出表外。有的银行通过“假卖断、真回购”的方式,在监管考核时点调减信贷规模,考核之后回购贷款。虽然贷款已转出资产负债表,银行依然承担贷后管理、到期收回等实质上的法律责任和风险,却因此减少资本要求,并逃避相应的准备金计提。
  (五)适时整合直接融资管理部门。目前,企业债券、融资券和理财产品已成为企业直接融资的三条渠道。一方面我们应看到不同管理部门的竞争,促进了金融创新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也应看到,不同的融资渠道分属不同的管理部门审核,造成了同一产品在信用评估等级和准入门槛等标准上各不相同,这在源头埋下了信用风险。因此,适时整合直接融资管理部门是从源头消除社会风险的关键。
六、结论
  经跟踪调查,天大集团与建行合作开发的“利得盈”信托类信托贷款型(全)08年第81期理财产品,因天大集团对钢材价格预期判断出现偏差,形成了亏损,建行最终以贷款形式给天大集团确保了兑付,化解了兑付风险。
  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体制还不完善,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往往是在和体制缺陷、监管漏洞进行博弈。所以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应该及时跟进。随着更多的银行不断开发理财产品,不同地区的地方企业也将更多地加入到直接融资的发行队伍中来,许多居民将成为市场风险的承担者。为了避免类似美国次贷危机向社会传播信用风险的情况发生,要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完善信贷资产证券化法律法规等。建立信贷资产证券化资产池,使商业银行将信贷资产合规的从表内转到表外,让信托公司在信贷资产证券化担任SPV(特殊目的载体)角色,便于企业直接融资,让居民和机构投资者购买收益与风险匹配的金融产品。
参考文献
(1)《天大石油管材股份有限公司年度2008年度财务报表》
(2)朱永绯《银信合作理财产品的发展现状及监管对策 》,《南方金融》 2008 第10期
(3)袁增霆 王伯英《蔡真银行理财产品的创新动机及影响因素》,《南方金融》 2010 第11期
(4)瞿东波《论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的创新 》,《改革与战略》 2005 第S1期 - 维普资讯网
(5)罗志华 李要深 胡蓉《银信合作:制度约束下的金融创新 》,《西南金融》 2007 第4期



本文编号:17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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