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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平台非法集资犯罪研究

发布时间:2024-04-03 05:31
  2007年在我国的上海成立了中国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此后P2P网络借贷平台在我国得到了飞速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立法欠缺以及监管理念的相对滞后,P2P网络借贷一直游走于法律的边缘,诸多异化的P2P网络借贷平台更是存在着巨大的犯罪风险。随着近几年“E租宝”、“钱宝系”等平台相继“爆雷”,使得P2P网络借贷平台非法集资犯罪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本文从介绍P2P网贷平台的概念入手,探讨了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的类型,并对P2P网贷平台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构成要件和特殊情形分别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刑法规制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犯罪的具体完善建议。本文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P2P网贷平台的总体概述。本文首先对P2P网贷平台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介绍了P2P网贷平台在中国的发展和变形,最后深入分析了P2P网贷平台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是关于P2P网贷平台下非法集资的类型。本文从P2P网贷平台直接从事的非法集资活动和行为人利用P2P网贷平台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两个角度进行了探讨。前者包括平台自身理财产品模式、旁氏骗局模式以及平台自融模式,后者区分行为人中的合格借款人和...

【文章页数】:3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图2资金中介模式流程

图2资金中介模式流程

庞弥薪榱酱罄唷4看獾男畔⒅薪槠教ǎ?蛭?旧聿怀信当1颈Oⅲ?负?没有非法集资的风险。信用中介平台,分成资金池型平台、自融型平台以及担保型平台。国内有论者将P2P模式分为借款人直接借款模式;自融模式;资金池模式。[2]有论者认为可以分成纯中介模式、线上担保模式和债权转让模式。[3]....



本文编号:3946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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