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以深圳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为例

发布时间:2014-12-31 11:37

 

【摘要】 知识产权是人类对其在文学、艺术、科技等领域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这一权利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受到保护。2011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为“设计未来”,体现出知识产权对于工业设计发展的重要性。与工业设计相关的知识产权内容非常广泛,包括专利、著作权、商标和商业秘密权。近年来工业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在我国受到了广泛关注,但如何有效地保护工业设计的知识产权依然是现阶段的一个难题。从现状来看,中国工业设计的知识产权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方面,模仿、抄袭现象突出,侵权盗用现象比较严重。而另一方面,从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来看,各地区保护程度不高,但也有一些设计发达的城市和地区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保护系统,比如上海、深圳等城市。设计从业者普遍反映中国工业设计在知识产权这方面的意识不足,同时知识产权制度也存在一定的问题;设计从业者对于知识产权制度的了解程度也不深,重视程度不高。工业设计作为一种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是有价值的。它包含了设计者的辛勤劳动,必须得到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而工业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又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从多方面进行整体考虑。本文在对中国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现状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的成功案例,运用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理,从整体的角度对中国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立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 工业设计; 知识产权; 现状; 保护体系; 
 

第一章 绪论


1.1论文研究背景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一词,指的是人类对其在文学、艺术、科技等领域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这一权利通常在世界各国都得到保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是一个通过促进国家之间的交流来推动全世界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使用的国际组织。2000 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根据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在 1999 年的提案通过了一项决议,即从 2001 年开始,将每年的 4 月 26 日设定为“知识产权日”。每年的知识产权日都会设定一个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主题,并根据主题发起与之相关的宣传活动。2011 年 4 月 26 日是第 11 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这一次的主题为“设计未来(Designingthe Future)”,主要围绕着设计在市场、社会和打造未来创新中的作用开展活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总干事在致辞中称:“工业设计最早的时候被称为‘工业美术’,它的作用是区分批量生产的产品,吸引顾客选择喜欢的产品,使一些品牌能够脱颖而出,每一个新的设计都有所创新,并且可以丰富用户的体验,好的设计可以使产品更加畅销、舒适,更加安全;现如今人们越来越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所以许多创作者都希望‘通过设计来处理废弃物’,可持续设计有助于控制生产成本,并且能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未来的工业设计必须达到绿色的要求,知识产权制度将保护原创设计,防止未经授权的复制和模仿,鼓励人们去创造新的设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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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论文研究现状
武汉理工大学的陈汉青教授在2004年出版《设计与法规》一书从设计专业的角度出发,详细地介绍了与设计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与设计相关的知识产权法。从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知识产权专门法规,到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相关法规,并分析了每种保护途径的特征,同时也为企业提出了知识产权管理战略,是比较全面的研究。另外,有研究者就知识产权的某一点来谈,比如来自湖南大学范沁红的硕士论文《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这篇论文就是从外观设计的角度来写的,提出有效利用知识产权外观专利制度对工业设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思路;莫韬的《从三种价值论工业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从工业设计的概念和特征出发,在工业设计劳动价值、商品价值、社会价值等三个方面,分析工业设计在各个侧面、各个阶段的价值所在,通过明确工业设计的价值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的方法。在宏观的角度上,对整个设计产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研究,也包括对产业政策和立法的研究。这方面的研究是比较少的,一般是散见于各学术论文中的某一部分,如《设计学论坛》一书中祝帅教授在《中国当代设计产业定位的三个层面》一文中提到,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必须通过立法来解决的问题,学术层在研究设计产业的过程中应积极地开展调研和行业普查,为设计行业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设计立法进行各种前期准备,确立标准化的形式规范;或者是前沿性的泛泛而谈,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而更需要深入的探讨,如熊嫕教授的《设计法:给文化创意加点码》一文站在文化创意产业的角度提出应为设计产业制定相关法律。另外,来自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王晓红的《建立与完善我国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体系》一文主要从设计政策的角度出发,从我国工业设计知识产权存在的主要问题出发,深入地分析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在此基础上对工业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提出了一些较为可行的政策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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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工业设计与知识产权基本问题


2.1相关概念
设计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是人们为实现特定目标而进行的基本活动,人们的所有造物过程之中都包括了设计。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的设计文明起源于原始人类制造和使用工具和装饰品之时,人类的文明史就可以被称为一部设计史。而“设计”作为一个概念被提出来则是造物过程中的“计划”和“制作”这两个步骤被分开之后的事。工业设计产生于工业革命爆发后,并且以工业化的批量生产为条件。当时生产的产品缺乏设计、粗制滥造,对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工业设计作为改变这一状况的手段应运而生,它通过自然、社会、文化和其他领域知识的运用,将艺术和技术协调起来,并以人与环境协调发展为目的进行设计。国际工业设计协会联合会(ICSID)对设计下的定义是:“设计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其目的是为物品、过程、服务以及它们在整个生命周期中构成的系统建立起多方面的质量。因此,设计既是创新技术人性化的重要因素,也是经济文化交流的关键因素。”从这个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创造性是设计的一个重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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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工业设计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工业设计和知识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主要体现在工业设计具备知识性的特征。从设计的角度来看,设计是多种因素有机统一协调的结果,是在理解人们对产品的使用方式、结构、材料、技术和艺术等综合平衡的产物,这中间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知识。台湾设计师陈文龙的认为:“从知识的角度来看,现代设通过美学、工学、商学等信息与知识的运用,将市场的需求与公司的策略转化成可视的创意成果,这就是一门知识的工作。”在知识经济的时代,设计将属于综合创新系统、知识综合形象传播系统和知识综合应用系统。[8]我们再将工业设计的定义与前面提到受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特征结合起来看。首先,工业设计是一种有目的的创造性的活动;其次,工业设计是将一种创造性的解决问题的方案通过某种产品作为载体表现出来,产品可能一样,但是设计表达的方式不同,它的“效能和价值是这种载体本身无法全部体现的”,因此具有了非物质性的特征;另外,工业设计是针对批量化的工业生产而言的,也具有可复制性;最后,工业设计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具有社会性,是社会财富的一部分。因此工业设计具备了大部分的知识性特征,是一种知识性的创造行为,必须受到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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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中国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现状.........17
3.1 中国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现状调查 ....... 17
3.2 工业设计知识产权认知程度调查 ....... 21
3.3 调查结果分析......... 25
3.3.1 存在的问题........ 25
3.3.2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26
3.4 本章小结........... 27
第四章 案例分析——以深圳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为例.........28
4.1 深圳工业设计概况....... 28
4.2 深圳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 ......... 29
4.3 深圳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的保护思路分析 ....... 33
4.4 本章小结........... 36
第五章 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立.........37
5.0 主要保护思路......... 37
5.1 具体措施及建议..... 39
5.3 本章小结........... 44


第五章 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立


5.0主要保护思路
根据前文的调研和案例分析,我们找到了工业设计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存在问题的原因,这其中很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知识产权制度的不完善。可以说现在中国的设计水平已经比过去有了较大的超越,但知识产权制度的不完善将对设计的发展非常不利。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企业、设计机构非常重视自身的知识产权,也在积极地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但这迫切需要一个好的知识产权制度。当然,在一些地区,比如前面提到的深圳,在这方面已经有了一些举措,是走在全国前面的,其中很多思路值得我们借鉴。同时我们可以体会到,这些举措是在现阶段知识产权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产生的,要使工业设计的知识产权得到有效的保护,我们依然需要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而这需要通过立法的方式来实现。这是因为工业设计要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首先是一个必须通过立法来解决的问题。与此同时,立法在规范行业行为、建立设计伦理规范、树立设计行业公信力等方面也能对设计市场起到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23]对于现在的中国而言,我们已有的知识产权法能够满足大部分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但依然是不够的,尤其是对设计行业而言,因为在我国设计的发展比知识产权制度晚的,当然知识产权制度也不是保持不变的,应该随着我们社会各行业的发展也及时调整自身,很多发达国家的经验都印证了这一点。此外,对于整个设计行业而言,立法也是需要的,深圳的立法经验正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因此,工业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首先应该以立法为主,在对立法进行完善基础上再结合其他知识产权保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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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业设计与知识产权很早就引起了各界的关注,其涉及影响的范围非常广泛,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因此,即使是早已得到了普遍的关注,工业设计在实际中依然存在知识产权不到位的情形。本文从工业设计和知识产权两者的概念出发,找到两者之间的内在关系,介绍了与工业设计相关的知识产权内容,进一步印证了两者之间的重要联系。在此基础上对中国工业设计的知识产权现状做了调研,从整体和局部两个方面进行总结。笔者结合对设计从业者的访谈和问卷,得出中国工业设计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基本情况,即:存在一定的模仿、抄袭和侵权现象。但是有些地区的保护又是比较完善的,其中,以深圳的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为例。深圳在工业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手段,例如进行立法、制定行业标准、数字设计作品备案系统的建立等,从中得到对我们的启示。最后,在调研和案例分析的基础上,从我国现存的普遍问题着手,剖析知识产权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结合深圳的成功经验,尝试为我国在工业设计的知识产权方面建立整体保护体系方面提出可借鉴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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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王晓红.  建立与完善我国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体系[J]. 中国科技投资2009(10)
[2] 翟菁.  设计与知识产权保护[J]. 美术大观2008(03)
[3] 熊嫕.  设计法,给文化创意加点码[J]. 中华文化画报2006(10)
[4] 潘瑾,陈晓春.  基于价值链分析的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方法与途径探讨[J]. 知识产权2006(02)
[5] 王太平.  美国对创意的法律保护方法[J]. 知识产权2006(02)
[6] 程永顺.  浅议外观设计的侵权判定[J]. 知识产权2004(03)
[7] 王华杰,江建民.  浅谈外观设计专利对工业设计的影响[J]. 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06)
[8] 李平,陈志恒.  日本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 现代日本经济2003(06)



本文编号:10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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