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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近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变革、发展中的问题与立法建议

发布时间:2024-02-17 23:52
  近些年来随着城市化不断扩张近郊土地大量被征用,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大城市,该地区的农民失去土地,这些失地农民一部分身份转变为城镇居民,一部分农民虽然仍为农民身份,但已不再依靠土地为生了,他们开始依靠公司分红、收取房租等作为主要生活来源,他们的生存环境、生产方式、管理体制等均随着城市化发展而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本人作为一名律师通过参与了北京市近郊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产权的变革方案制定工作,了解到北京近郊农村土地被征后集体经济组织带领农民办理了企业,集体经济产权制度也与之前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原“总有”共有制已不再适应变革后的市场发展,如何保障这些失地“农民”和“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维护农村城镇化稳定持续发展,政府应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集体经济制度,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这就需要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归属清晰,将资产变为股权,“农民”和“居民”变股东,原来“总有”共有制改为“按份”共有制,运用现在企业管理模式,提高资产的运行效率,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但现存法律已不能满足改制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产权制度所需的法治环境。 本文通过分析城市近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的历史沿革...

【文章页数】:3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二、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制度的历史变革过程
    (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的发展过程
        1、 互助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雏形
        2、 合作社: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长
        3、 人民公社: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稳健发展
        4、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质的飞跃
    (二) 变革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现状
        1、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界定
        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
        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
        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利义务
        5、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取得、变更、灭失
三、 城市近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变革的必要性
    (一) 城市近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与现在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表现
        1、 “总有”共有下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不清晰阻碍了市场经济转型
        2、 “总有”共有导致集体资产流失
        3、 “总有”共有降低了集体经济的市场竞争力
        4、 集体成员权界定模糊引起财产分配矛盾,不利于农村城市化发展
    (二) 城市近郊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制度变革的必要性
        1、 保障集体资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需要变革
        2、 组织成员要求明晰产权促进变革
        3、 只有创新集体产权制度才能完善传统的经营体制
        4、 产权制度变革是建立农村市场经济的需求
        5、 农村经济可持续性发展要求集体产权制度变革
    (三) 产权制度变革是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变革的主线
    (四)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制度的变革方向
    (五) 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变革的意义
四、 目前近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变革的现状
    (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变革的模式
        1、 成立“合作社”企业变革模式
        2、 成立“股份合作”企业变革模式
        3、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模式
    (二) 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变革后成员取得股权的方式
        1、 量化净资产,成员无偿分配取得股份,仅享受分红的权利
        2、 量化净资产,无偿配送与现金购买结合的方式取得股份
        3、 量化净资产,无偿配送原股份,现金购买增量发行股份
    (三) 集体资产变革后产权制度股份设置的类型及权益
        1、 设置集体股,不设置现金募集股
        2、 设置集体股、个人股与现金募集股相结合,个人股无偿取得所有权
        3、 取消集体股,全部分配给成员所有
五、 近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变革后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
    (一) 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制度变革后的绩效
        1、 明晰了产权,成员真正拥有了自己的权利
        2、 产权制度变革后,增强了集体经济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3、 企业化经营管理,实现公平合理分配
        4、 保护了成员的合法权益,使集体资产有效增值发展
        5、 化解农民利益冲突,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农村城市化发展
    (二) 近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变革后存在的问题
        1、 变革后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与组织定位缺乏法律依据
        2、 变革后产权仍不清晰
        3、 变革后不按制度分红及过度分红问题
        4、 变革后的企业承担过多的公共职能,不利于其经济的健康发展
六、 俄罗斯土地产权制度变革的反例借鉴
七、 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制度变革的建议及立法建议
    (一) 近郊集体资产产权变革应处理好几个重要关系
        1、 处理好成员个人之间的利益、成员个人与组织公共利益的关系
        2、 处理好基层组织与股份合作(股份)企业人员分配及职能的关系
        3、 处理好政府职能与集体经济组织功能相结合的关系
    (二) 完善集体资产变革的制度
        1、 确立变革后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
        2、 明确变革后的企业发展定位,减缓企业的公共服务职能
        3、 完善股东所有权,鼓励股权合法流转
        4、 运用现代工业的经营与管理理念,发展多元化经济
        5、 创建农村集体资产委托管理及经营制度
        6、 依法吸收外来资金及技术,扩大经营规模及实力
        7、 将股份合作制企业发展为现在公司制企业为终极目标
    (三) 本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产权制度后的立法建议
        1、 修改《物权法》,明确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权及成员权
        2、 制定集体经济组织专门的法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3、 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还权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
        4、 与民法相协调——修改《民法通则》或制定《民法典》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90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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