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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伪基站”相关犯罪的认定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4-02-02 20:48
  “伪基站”作为一种新型的高科技犯罪产品,对其非法使用的情形已迅速蔓延至全国各地。利用该设备犯罪的案件层出不穷,犯罪形式五花八门。司法机关在打击该类犯罪时,在罪名的认定上存在不同的意见,导致类似案件出现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意见》对涉“伪基站”案件规定了八个相关的罪名,但由于法律的抽象性和滞后性,仍难以形成一致意见。本文从结构上主要分为引言和正文两部分。在引言部分首先陈述了“伪基站”的工作原理,接着讨论了社会危害性及本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正文部分分为五章。第一章是问题的提出,以司法实践中涉“伪基站”行为的几个典型案例,提出该类行为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上、以及移动公司出具的发送短信数量的检测报告的证据效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争议。第二章主要讨论了“伪基站”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通过对无罪论和有罪论观点的分析和对比,提出本文观点。第三章讨论了案例中相关犯罪罪名的认定及牵连竞合问题。首先,对案例中涉及的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进行重点讨论和辨析。其次,对使用“伪基站”发送诈骗信息同时构成诈骗罪和其他犯罪的情形进行讨论。并且对利用“伪基站”诈骗犯罪中难以查证诈骗数额或查证到...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1.1 案情介绍
    1.2 争议问题
        1.2.1 罪与非罪的区分
        1.2.2 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关系问题
        1.2.3 诈骗罪的认定标准之争
        1.2.4 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之争
        1.2.5 设备升级维护人员是否属于共犯及其作用认定
        1.2.6 运营商的鉴定人资格及检测报告的证据效力问题
第二章 涉“伪基站”相关行为罪与非罪分析
    2.1 无罪论观点
    2.2 有罪论观点
    2.3 本文观点
第三章 涉“伪基站”相关犯罪及牵连竞合问题
    3.1 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关系问题
        3.1.1 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
        3.1.2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3.1.3 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辨析
    3.2 诈骗罪的认定标准之争
        3.2.1 诈骗罪数额犯和情节犯的分析
        3.2.2 诈骗罪和其他犯罪之间的关系问题
    3.3 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之争
        3.3.1 使用“伪基站”经营短信群发业务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3.3.2 使用“伪基站”经营短信群发业务行为的罪名认定
第四章 设备升级维护人员是否属于共犯及其作用认定
    4.1 设备升级维护行为是否属于共同犯罪
        4.1.1 “明知”的认定
        4.1.2 “技术帮助”的认定
        4.1.3 设备升级维护行为是否属于共同犯罪
    4.2 设备升级维护人员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
第五章 运营商的鉴定人资格及检测报告的证据效力
    5.1 证据效力概述
    5.2 运营商的鉴定人资格
    5.3 运营商检测报告的证据效力
结语
参考文献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致谢



本文编号:389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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