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审查的人权保障功能及其实现路径——潘洪斌案的再思考
发布时间:2024-02-21 08:41
潘洪斌案向学界提出了人大备案审查后如何与法院诉讼相衔接的问题。该问题的解决应着眼于我国备案审查制度的功能定位,是否涉及公民在个案中的具体权利救济。从我国的实际情况、世界各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发展趋势以及全国人大和学界的态度来看,人权保障理应成为备案审查的功能之一。根据我国《立法法》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相关规定,我国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应该建构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审查要求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提出审查建议的双重互补机制。同时,根据法的溯及力理论,法院诉讼终结后当事人提起的备案审查应对当事人本人具有溯及力,法律应该规定此种情况下启动再审程序以救济当事人权利的制度。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一、潘洪斌案的后续法律问题:备案审查如何救济公民权利
二、我国备案审查制度的功能定位之一:人权保障
三、《立法法》和《监督法》规范建构下的备案审查衔接法院诉讼机制
(一)最高人民法院的审查要求权与备案审查
(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查建议权与备案审查
四、备案审查的溯及力与法院诉讼终止后的衔接机制
五、结语:迈向人权保障的中国特色备案审查制度
本文编号:3905240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一、潘洪斌案的后续法律问题:备案审查如何救济公民权利
二、我国备案审查制度的功能定位之一:人权保障
三、《立法法》和《监督法》规范建构下的备案审查衔接法院诉讼机制
(一)最高人民法院的审查要求权与备案审查
(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查建议权与备案审查
四、备案审查的溯及力与法院诉讼终止后的衔接机制
五、结语:迈向人权保障的中国特色备案审查制度
本文编号:390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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