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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不作为的存在逻辑、识别困难及认定依据

发布时间:2023-05-31 23:18
  立法不作为在各国的法律治理中普遍存在,各国针对立法不作为的司法判例差异较大,相关的学说论著观点迥异。时至今日,人们对立法不作为的存在真伪、识别依据等方面的认识依然莫衷一是。基于立法裁量的客观存在、团体对既得利益的维护、立法的集体行动困境、政府对"非法治方式"的效率偏好以及立法能力不足等缘由,立法不作为的存在逻辑是毋庸置疑的。但其识别的确存在较大困难,原因在于立法责任的边界难以明确、立法条件是否成熟不好判断、立法懈怠行为不易认定以及它的不利后果通常没有具体指向。立法部门负有立法责任、客观上具备立法条件和能力、立法不作为导致民权得不到保障,作为立法不作为的认定依据不可或缺,具体可通过立法评估等方式针对个案来认定。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立法不作为的存在逻辑
    (一) 立法裁量的客观存在
    (二) 维护既得利益
    (三) 集体行动困境
    (四) “非法治”方式的效率偏好
    (五) 立法能力不足
二、立法不作为的识别困难
    (一) 立法不作为的责任边界难以明确厘定
    (二) 立法不作为的条件判断容易各执一词
    (三) 立法不作为的行为认定存在较大困难
    (四) 不作为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联
三、立法不作为的认定依据
    (一) 负有明确的立法责任
    (二) 具备立法条件和能力
    (三) 客观上有不作为的行为
    (四) 民权得不到保障
四、结语



本文编号:382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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