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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中国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的演变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4-03-17 16:32
  建国50年来,根据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及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国农村土地使用制度进行了四次大的变革。第一阶段即是从1949-1952年的土地改革,变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第二阶段即是1953-1955年的农业合作社阶段,土地农民所有,互助合作经营。广大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但大多数农户家底薄,资金耕牛农具短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农民产生互助合作的要求,党中央给予了及时引导和支持。但因急于向社会主义过渡,很快便转向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合作社阶段。第三阶段即是1956-1978年的农业高级合作社到人民公社,土地集体所有,集中统一经营。这种土地使用制度兼顾了公平却忽视了效率,而且严重压抑和扼杀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阻碍了农村生产力的向前发展,最后终于解体。第四阶段即是1978年至今的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种土地经营制度否定了那种土地高度集中统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广大农民从过去那种僵化的管理模式中解放出来,获得了宽松自由的土地自主经营权,极大地...

【文章页数】:3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一、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的变革
    (一) 建国初的土地改革变农村土地地主所有为农民所有,家庭分散经营
    (二) 农业合作化前期农村土地以农民土地私有为主,互助合作经营
    (三) 农业高级合作社到人民公社,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统一经营
    (四)十一 届三中全会前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变革的经验教训
二、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的变革
    (一) 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全面确立
    (二) 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绩效
    (三) 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历史启示
三、 完善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的几点思考
    (一) 加强农村土地立法工作,确保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
    (二) 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
    (三) 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多种形式,实现农地的规模经营
    (四) 改革和完善农村税费体系,减轻农村土地的社会负担
    (五)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弱化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
    (六) 加强农村土地的管理工作,确保土地的农用效果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393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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