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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实证研究

发布时间:2024-04-02 04:59
  2015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下文简称《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了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标志着我国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的确立。作为一种新的审查模式,该制度弥补了运用司法权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空白,也更加有利于实现行政诉讼法解决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两年多以来,在行政诉讼中向法院提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案件迅速增加。分析1123个裁判案例得出,我国的裁判现状整体上呈现出东部案件数量多但中西部法院态度积极、由于法院态度谨慎导致案件数量回落、中级人民法院和二审程序案件多但基层人民法院和一审程序态度积极、公众认识不足且审查启动难度高的情形。并且在司法实践中遵循提出审查申请、审核启动条件、进入审查阶段、做出审查结果、提出司法建议的诉讼流程。虽然经过两年多的发展,但是我国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依然存在着公众认识不足、审查启动难度大、审查过程不完善、司法建议效果难以保证等问题,对此应该通过提高公众认知度、降低审查启动难度、建立明确的审查过程、完善司法建议机制等措施,不断完善我国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

【文章页数】:7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图2-1审查结果区域分布

图2-1审查结果区域分布

续表2-2案件区域分布地域案件数量(件)所占比例(%)山东省413.65山西省30.27陕西省151.34上海市161.42四川省655.79天津市131.16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40.36云南省40.36浙江省17115.23重庆市2....


图2-2案件数量年份分布

图2-2案件数量年份分布

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实证研究第二章裁判案例统计但是从各地域进入审查程序案件数量占其案件总数的比例看,情况则截然相反。内蒙古自治区以高达87.5%的比例居于首位,贵州和宁夏分别达到75%和33.33%,甘肃的25%、湖北的15.78%、河南的14.81%和....


图2-3审查结果比例从经审查合法与经审查不合法两者的横向比较来看,经审查合法的案件三

图2-3审查结果比例从经审查合法与经审查不合法两者的横向比较来看,经审查合法的案件三

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实证研究第二章裁判案例统计为18件,占其总数的6.98%;2016年进入审查程序的案件数量为57件,占当年案件总数的10.58%;2017年进入审查程序的案件数量为33件,占当年案件总数的10.12%。从横向比较三个阶段进入....


图2-4案件审理法院层级分布

图2-4案件审理法院层级分布

图2-4案件审理法院层级分布如图2-4所示,在我国四级法院中,经过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有346件,占案件总数的30.80%;经过中级法院审理的案件有530件,占案件总数的47.20%,其中由中级法院一审的案件有146件,由中级法院二审的案件有384件;经过高....



本文编号:394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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