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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域外比较为视角谈天津市科技创新立法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3-12-10 13:52
  "十三五"以来,促进科技创新的关键在于为经济发展乃至社会进步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和创新环境。该文比较和分析以色列、美国、日本、俄罗斯和韩国五国在科技研发投入制度、科技成果转化制度、科技创新激励制度与高科技法律制度等,提炼各国科技创新发展法律制度的特点,总结对天津市科技创新立法的建议及完善意见。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1 以色列促进科技创新立法——首席科学家负责制
2 科技研发法律制度——美国科技投入制度
    2.1 科技投入来源广、方式多,培植企业成为科技投入主体
    2.2 官产学研一体化战略
    2.3 推动科技创新风险投资
3 科技成果法律制度——日本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制度
    3.1 科技成果转化方面
    3.2 科技产品研发与合作方面
4 科技创新激励制度——俄罗斯科技税收优惠制度
5 高科技法律制度——韩国重点行业优先发展制度
6 对天津市科技创新立法的启示
    6.1 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
    6.2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6.3 集聚和利用全球创新资源
    6.4 加强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
    6.5 逐步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模式
    6.6 实现产业的转型升级
    6.7 政策支撑实现科技成果的充分转化



本文编号:387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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