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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视域下的文明行为地方立法现代化研究——以39个设区的市文明行为促进型立法为样本

发布时间:2023-11-24 21:56
  十八大以来,党的相关文件一再强调"探索制定公民文明行为促进方面法律制度"。目前,全国已经有39个设区的市出台了文明行为促进型地方立法,上述地方性法规,直接根植于各地丰富多样的治理实践,带有先行先试的显著特点。但也存在立法定位与促进型立法偏离、立法体例偏重管理型模式,以及促进型规范不够突出等问题。因此,基于促进型立法的应然特征,文明行为地方立法应在立法定位、体例模式、调整范畴等方面进行法技术构造设计,以更好地提高地方政府文明行为立法治理的能力,并提升地方文明行为立法治理的成效。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文明行为地方立法的立法指引和根据
    (一)文明行为地方立法的立法指引
    (二)文明行为地方立法的立法根据
    (三)文明行为地方立法样本的根据条款分析
二、文明行为地方立法的实践样本分析
    (一)文明行为地方立法的立法定位
    (二)文明行为地方立法的基本框架
    (三)文明行为地方立法的调整范围
    (四)文明行为地方立法的法律责任
三、文明行为地方立法现代化的法技术构造设计
    (一)文明行为地方立法现代化的立法定位重构
    (二)文明行为地方立法现代化的体例模式调整
    (三)文明行为地方立法现代化的调整范畴设定
    (四)文明行为地方立法现代化的治理制度创新



本文编号:3866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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