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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产安全事故的证明对象和证明标准

发布时间:2024-04-20 21:50
  生产安全事故证据对事故调查起着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但实务中没有可以直接适用的生产安全事故证据规则,理论上对生产安全事故证据的研究较为薄弱,证明对象模糊、证明标准不清晰的问题较为突出。结合法律实务案例,阐明安全生产事故的证明对象及证明标准,对明确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方向、增强事故证据收集的操作性有积极的意义。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0 引 言
1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证明对象现状及困境
    1.1 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没有统一的、普遍认可的证明对象
    1.2 生产经营单位的界定过于宽泛,存在争议
    1.3 证据形式和内容不规范
2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证明对象应考虑的因素
    2.1 事故责任主体是生产经营单位
    2.2 事故发生时正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2.3 生产经营活动与事故发生具有因果关系
    2.4 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应受惩罚性
3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证明标准
4 结 语



本文编号:395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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