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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苏区时期陈云在汀州纠正劳动合同探析

发布时间:2024-02-26 02:58
  1933年6、7月间,陈云通过对汀州京果业的调查,以京果业为例制定劳动合同样本。通过分析陈云选择汀州京果业作为调查对象的原因;从主观努力和客观机遇两方面探讨陈云在受"左"倾错误影响的中央苏区推动修订《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1931)的原因;分析修改后的《劳动法》对经济影响、对中央领导人认识的改变,同时指出,由于缺乏必要的相关配套政策,修改的《劳动法》作用有限。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陈云选择汀州京果业作为订立合同范本的原因
    (一) 汀州商业繁荣, 为劳动合同的修订提供现实条件
    (二) 汀州京果业影响力大
        1. 京果业是汀州物资重要的供应行业。
        2. 汀州京果业工会人数较多。
二、陈云能够推动修改原《劳动法》的原因
    (一) 主观原因
        1. 陈云的身份。
        2. 陈云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
    (二) 客观原因
        1. 大背景:
        2. 导火索:
        3. 有利的内部和外部条件。
三、《劳动法》修改的影响
    (一) 推动中央苏区劳资两利
        1. 维护了商人利益。
        2. 维护了工人的利益。
    (二) 推动中央的反省, 重视私人资本
    (三) 缺乏政策配套, 稀释新《劳动法》的作用
四、结语
    (一) 制定《劳动法》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 促进经济发展需要系列配套措施



本文编号:39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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