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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性别歧视案件的司法审查基准重构

发布时间:2023-04-04 02:28
  审查基准是就业性别歧视案件司法推理的核心环节和本质内容。中国原有审查基准受制于民事案由制度,在就业性别歧视案件中形成了劳动争议、侵权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等不同的审查基准。原有审查基准存在模糊和混乱之处,内容粗疏单薄,削弱了司法对于就业性别歧视案件的救济功能。鉴于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把"平等就业权纠纷"增加为独立民事案件案由,由此亟需建构统一、完整和精确的审查基准。本文旨在重构就业性别歧视案件的司法审查基准,将审查基准厘定为事实判断、价值判断和外部因素考量三阶段,并在每阶段设定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逻辑更为严密、保障更为周延的分析框架,以期在具体个案中适用该审查基准,获得兼具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妥适裁判结果。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原有就业性别歧视的司法审查基准
    (一)劳动争议
    (二)侵权纠纷
    (三)缔约过失责任
二、原有就业性别歧视司法审查基准的评析
三、就业性别歧视司法审查基准的建构
    (一)事实判断: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
    (二)价值判断: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三)影响裁量基准的外部因素
四、结语



本文编号:378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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