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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音乐平台拒绝转授独家音乐版权的反垄断法分析

发布时间:2024-01-17 19:36
  数字音乐平台在数字音乐版权市场充当"分销者"时,若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转授独家音乐版权,可能会排除、限制下游数字音乐传播市场竞争,进而损害终端消费者利益。反垄断法具有规制拒绝转授独家音乐版权行为的正当性基础,判定该行为是否构成违反反垄断法的拒绝交易行为,需要详细分析相关市场、市场支配地位、竞争损害及是否存在正当理由。只有在经过正负效果衡量后,才能判定该行为是否应被反垄断法禁止。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反垄断法规制拒绝转授独家音乐版权行为的法理基础
    (一)拒绝转授独家音乐版权行为可能损害市场竞争
    (二)反垄断法规制拒绝转授独家音乐版权的正当性
三、反垄断法规制拒绝转授独家音乐版权的边界
    (一)行为主体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1.相关市场界定
        2.市场支配地位认定
    (二)符合拒绝交易的客观形式
四、拒绝转授独家音乐版权行为的违法性认定
    (一)造成了实质性的竞争损害
    (二)无正当理由
五、结语



本文编号:387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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