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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拉族婚姻习惯法与我国《婚姻法》的冲突与调适——以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街子镇为例

发布时间:2023-05-19 01:06
  我国56个民族,风俗各异,婚姻习俗亦有所不同,各有其特色。少数民族习惯法,尤其是宗教习惯法在少数民族婚姻中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加强对少数民族婚姻习惯法的研究,有助于深刻把握民族地区"活的法律",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吸收其积极因素,对推进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与社会进步意义深远。目前国内对于撒拉族传统婚姻习俗的研究较多,但是将撒拉族传统婚姻习惯法与婚姻法结合起来进行对比研究的还是相当之少,通过对民族习惯法长时间影响的民族地区就我国《婚姻法》的适用状况做了相关调查,探讨了撒拉族婚姻习惯法与我国《婚姻法》的冲突并寻求调试的方法。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撒拉族结婚程序及问题分析
    (一) 结婚程序
        1.说亲。
        2.定亲。
        3.行聘。
        4.结婚。
    (二) 存在的问题
        1.说亲。
        2.行聘。
        3.证婚仪式。
        4.早婚现象。
    (三) 原因分析
二、撒拉族离婚程序及问题分析
    (一) 离婚程序
    (二) 存在的问题
    (三) 原因分析
    (四) 再婚、复婚程序及其程序存在的问题
        1.再婚程序。
        2.复婚程序。
        3.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三、撒拉族财产分配制度及问题分析
    (一) 财产分配制度
    (三)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四、撒拉族子女抚养制度及问题分析
    (一) 子女抚养制度
    (二) 存在的问题
    (三) 原因分析
五、撒拉族婚姻习惯法与我国《婚姻法》的调适可能分析
    (一) 加强法律知识宣传
    (二) 凝聚宗教界人士普法
    (三) 把握清真寺在普法宣传中的重要价值
    (四) 与时俱进, 重新解释伊斯兰教法的有关规定
    (五) 要大力发展教育
六、结语



本文编号:3819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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