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婚姻法论文 >

无权处分中质押的效力

发布时间:2024-03-29 23:54
  <正>【裁判要旨】物权法第十五条确立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结果相区分的原则,对于动产物权的变动是否适用该原则虽无明文规定,但根据动产物权变动的相关规定可以推知其亦符合区分原则。动产物权的类型主要包括所有权和质权两种。物权法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但在出质人系无权处分的情况下,对质押合同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案情】
【审判】
【评析】
    一、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来确定担保方式
    二、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结果相区分原则
    三、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的类推适用
    四、家事代理权与善意第三人的理解问题



本文编号:3941493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yflw/3941493.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57534***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