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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中的家务劳动补偿请求权

发布时间:2022-02-12 08:32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了夫妻一方因在家务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在离婚时享有请求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权利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与婚姻相似的家庭性别角色分工同样存在于非婚同居关系中,法律作为利益平衡的产物,不得偏重某项特定价值,包括同居者在内的所有自主选择生活方式者的利益都应获得相对平衡。通过司法解释将家务劳动补偿请求权类推适用于非婚同居者,并以家务经济补偿制度作为同居协议的补充,在特性的范围内对家务劳动者进行适当补偿既正当又可行。非婚同居家务劳动补偿标准应以家政服务人员平均工资为补偿基准,并结合同居者双方获益水平和受益方现有给付能力等参考因素设定;非婚同居家务付出一方的家务劳动补偿请求权不可因过错而被全部否定,应依据家务劳动者付出大小,在适用家务补偿制度之外参照我国《民法典》第1091条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对无过错一方进行适当赔偿。 

【文章来源】:政治与法律. 2020,(1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非婚同居中家务劳动补偿请求权的正当性基础
    (一)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与组建生活共同体自由的协调
    (二)同居风险自担与生活互助关系的兼济
    (三)同居关系利他主义与家务劳动有偿推定的平衡
    (四)维护婚姻传统地位与承认家庭劳务价值的激励相容
三、非婚同居家务劳动补偿规则
    (一)非婚同居家务劳动补偿的计算标准
    (二)非婚同居家务劳动补偿的参考因素
    (三)关于非婚同居家务补偿请求权的行使
四、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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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法分则婚姻家庭编立法研究[J]. 夏吟兰.  中国法学. 2017(03)
[3]性关系的核心结构及其意义——非婚同居与婚姻的实证比较研究[J]. 张楠,潘绥铭.  学术界. 2016(06)
[4]双薪家庭的家务性别分工:经济依赖、性别观念或情感表达[J]. 刘爱玉,佟新,付伟.  社会. 2015(02)
[5]家务贡献补偿:适用冲突与制度反思[J]. 王歌雅.  求是学刊. 2011(05)
[6]限制的限制:德国基本权利限制模式的内在机理[J]. 赵宏.  法学家. 2011(02)
[7]非婚同居的规制不会冲击结婚登记制度[J]. 何丽新.  政法论丛. 2011(02)
[8]论婚内夫妻一方家务劳动价值及职业机会利益损失的补偿之道——与学历文凭及职业资格证书之“无形财产分割说”商榷[J]. 陈苇,曹贤信.  甘肃社会科学. 2010(04)
[9]关于家务劳动的经济学研究综述[J]. 甄美荣.  妇女研究论丛. 2009(02)
[10]家务补偿请求权的法经济学分析[J]. 陈丽娟.  妇女研究论丛. 2007(02)



本文编号:362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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