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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动产登记错误法律制度研究——以《物权法》第21条为切入点

发布时间:2024-03-26 03:55
  准确、真实、可靠的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公信力产生的基础。虽然程序严格,加上我国房地产登记管理机构对房地产登记进行的是实质审查,然而错误仍是再所难免。虽然事前防范很重要,但是出错后的事后补偿也是构建不动产登记公信力的基础之一。所以建立完善的错误登记制度有助于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登记错误概述
    (一) 登记错误之基本含义
    (二) 登记错误的法律特征
        1. 登记错误是一种客观的事实存在。
        2. 登记错误是有原因的错误。
        3. 登记错误造成的损害必须补偿。
二、我国物权法关于登记错误的法律规定
    (一) 物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
    (二) 对物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评价
三、登记错误制度的法律适用
    (一) 登记错误法律制度适用的主体要件
    (二) 登记错误法律制度适用的行为要件
    (三) 登记错误法律适用的结果要件
    (四) 登记错误法律适用的过错要件



本文编号:393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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