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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服务合同的性质及其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3-11-28 18:33
  合同环境服务是在环境治理中确立市场主体性地位的重要举措,环境服务合同是该制度的核心范畴。与典型合同相比较,环境服务合同涉及政府、排污企业和环境服务提供者三方主体。从本质上看,环境服务合同调整的是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但是,由于政府第三方监管的地位以及政府直接采购环境服务场合,均有行政权的直接接入,所以其权利义务的实现有别于传统民事合同。在法律适用上,应当有专门的规范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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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一、合同环境服务的概念及其制度基础
    (一) 合同环境服务的概念
    (二) 合同环境服务兴起的制度背景
        1. 经济基础
        2. 法律基础
二、合同环境服务的核心——环境服务合同
三、环境服务合同与典型合同的比较及其法律适用
    (一) 环境服务合同与典型合同的比较
        1. 环境服务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
        2. 环境服务合同与承揽合同
        3. 环境服务合同与技术服务合同
    (二) 环境服务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



本文编号:3868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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