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请示制度的检视与修正
发布时间:2023-08-06 07:46
案件请示制度是中国民事诉讼法上的特有制度,从应然的层面来说,案件请示制度具有统一法律适用、发现疑难案件、弥补抽象法律不足的功能。从实然的角度,案例请示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混乱却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对此,应该转变司法审判理念、减少对下级法院的行政干预、改革法院考评机制。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案件请示制度的应然功能
(一) 统一法律适用
(二) 发现疑难案件
(三) 弥补抽象法律的不足
二、案件请示制度的实然状况
三、案件请示制度功能失范的原因分析
(一) 历史原因:司法审判人员素质低下
(二) 管理原因:法院之间关系的行政化
(三) 法律原因:法律规定的不明和滞后性
(四) 现实原因:审判人员的沉重压力
四、案件请示制度的改革路径
(一) 理念的转变和更新
(二) 减少行政化干扰
(三) 改革法院的案件质量考评机制
本文编号:3839346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案件请示制度的应然功能
(一) 统一法律适用
(二) 发现疑难案件
(三) 弥补抽象法律的不足
二、案件请示制度的实然状况
三、案件请示制度功能失范的原因分析
(一) 历史原因:司法审判人员素质低下
(二) 管理原因:法院之间关系的行政化
(三) 法律原因:法律规定的不明和滞后性
(四) 现实原因:审判人员的沉重压力
四、案件请示制度的改革路径
(一) 理念的转变和更新
(二) 减少行政化干扰
(三) 改革法院的案件质量考评机制
本文编号:383934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vtiaokuanjiedu/3839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