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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转型期府际关系框架下的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研究

发布时间:2024-04-07 00:08
  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是一个国家立法体制中的核心问题,是国家结构形式理论在立法层面上的深化,在宪法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的合理配置最终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要能最大化的实现人民利益,使立法成为人民意志的体现。当代中国正处于持续的社会变革过程之中,经济、政治、文化等全方位的制度的重新设计,地方政府在经济和社会管理方面的自主权越来越大。立法权由中央统一行使的局面被打破了,中央和地方的立法关系呈现出实质性的变化。地方政府通过法律寻求权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为完备的法制保障。地方立法的膨胀趋向现实存在着,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正当性和实践方面的依据。本文从政治学视角,以府际关系为分析框架,具体探讨了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划分的历史变革,现状,存在的问题。社会转型期,法律成为调节府际关系的重要手段,合理的划分府际立法权限关系,优化立法资源尤为重要。本文提出在法律对中央与地方的权限作出大体上的划分之后,再通过一种灵活的调节机制使这一权限划分能顺应社会的需要作出适时地变动。在不改变原有体制的情况下,进一步明晰府际之间事权关系,划分立法权限。既要从制度层面加强建设,又要从工作层面进行创新,加强府际...

【文章页数】:6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第一章 绪论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1.2 研究目标和定位
    1.3 文献综述
    1.4 研究方法与论文框架
第二章 基本概念的界定
    2.1 社会转型
    2.2 立法权
    2.3 府际关系
第三章 我国府际立法权限关系的历史变革与现状分析
    3.1 我国府际立法权限划分的历史变革
    3.2 我国府际立法权限划分的现状分析
第四章 社会转型期府际立法权限关系变迁的基础分析
    4.1 社会转型期中国社会变迁的特点分析
    4.2 社会转型期影响府际立法权限变革的因素分析
    4.3 社会转型期府际权力关系调控方式转变的分析
    4.4 社会转型期地方立法权扩张的动力分析
第五章 转型期府际立法权限关系的优化
    5.1 界定府际事权, 明晰立法权限范围
    5.2 开展府际立法协作,优化立法资源
    5.3 加强立法权力机关建设
    5.4 加强立法过程中的民主参与
结语
后记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期间研究成果



本文编号:3947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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