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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属东印度法制略考

发布时间:2023-04-03 01:33
  荷属东印度是荷兰殖民统治印度尼西亚地区时对这一地区的称呼,古代印度尼西亚的法律以习惯法为主,本土习惯法中揉入宗教因素。随着荷兰殖民者的到来,印度尼西亚古代法律制度逐渐发生变化,开始了法律近代化和殖民化的渐变过程。 荷属东印度独具特色的政治法律结构,其特色在于按照分而治之的原则建立起二元制的行政结构和二元制的司法结构。荷兰人在荷属东印度建立起行政、立法、司法三权之中,行政独大,立法、司法服务于行政的政治法律结构。这样做有利于殖民统治者控制局面,任意进行剥削和掠夺。行政方面,荷属东印度建立了荷兰和殖民地方面两套相对独立而又紧密联系的行政体系,以发挥各自约定的作用。这复杂而又精密的政治体系的最终统一点是荷属东印度官制服从于荷兰官制。司法方面,荷兰殖民者逐步在殖民地建立起二元制的司法体系。立法方面,在殖民地初期,荷属殖民地立法权完全把持在殖民统治者手中,以便于殖民者披着合法的外衣统治当地居民。而在地方分权理论提出之后,荷兰殖民者似乎给与当地居民参政议政的权利,但真正意义上的立法权仍紧紧握在殖民者手中。 在上述政治法律背景下,荷兰人推行多元主义的法律政策,简单地说就是对不同种族的人分别适用各自的...

【文章页数】:6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英文摘要
导论
第一章 荷属东印度的政治法律结构
    第一节 行政结构
        一、荷兰方面的行政体系
        二、荷属东印度方面的行政体系
    第二节 司法结构
        一、法院系统
        二、法律职业
        三、小结
    第三节 立法结构
第二章 法律多元主义
    第一节 法律多元主义政策的确立
        一、多元法律的起源
        二、法律多元的争议及其确立过程
    第二节 法律多元主义的内容
        一、立法情况
        二、法律多元主义在各法律部门的体现
    第三节 多元法律冲突的解决
        一、理论基础
        二、多元法律冲突的实际解决
    第四节 构建动机
第三章 习惯法政策
    第一节 习惯法学派
    第二节 从统一民法之争看习惯法政策的持续性
        一、统一民法之争的过程及结果
        二、统一民法之争对荷兰习惯法政策的影响
        三、持续习惯法的政策动机
    第三节 荷兰习惯法政策
        一、习惯法与成文法的界定范围
        二、荷兰对东印度习惯法的限制和西化
结语
    一、法律多元主义的传递
    二、习惯法政策的传递
    三、荷属东印度对独立国家各法律部门的影响
    四、总结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378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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