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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翻译杂合研究》一书评介

发布时间:2014-07-24 11:42

  一、《文学翻译杂合研究》的主要观点《文学翻译杂合研究》一书所讨论的“杂合”系由英语中的hybrid一词翻译而来,表示“由于两方或多方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新的一方。这个新的一方具有原来各方的一些特点,但也有一些新的特点,与原来各方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又有显著的区别。该书的作者韩子满指出,当前翻译界有关杂合的研究显然还有不足之处。针对这一研究领域的不足,该书明确地把杂合的概念引入到中国的文学翻译研究中来,在充分借鉴翻译界及其他学科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英语文学汉译中的杂合现象进行综合的考察与分析。

  他从“文学翻译与原文杂合”、“文学翻译与译文杂合”、“译文杂合的历史性”、“翻译杂合与翻译理论”以及“翻译杂合与文化杂合”等角度,对文学翻译杂合进行了深入研究,并重点剖析了译文杂合现象。在认真考察了大量的译文素材的基础上,作者指出,杂合不仅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还具有历史性。另外,作者还将翻译杂合和翻译理论联系起来,指出译文的杂合和翻译的任务其实是一致的。译人语文化所缺乏的成分,只有通过翻译,才可以被译人语文化吸收,满足译人语文化在某些方面的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说,除非有特殊情况,文学翻译的译者们的确应该适当地在译文中保留一些异质性成分,有意使译文变得杂合。在翻译策略方面,作者认为,从杂合的角度看,归化和异化这两种策略都是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必然要使用的,二者在文学翻译实践中是互补的。在该书的最后一章“翻译杂合与文化杂合”中,作者提出,笔耕论文新浪博客,全球化浪潮推动下的文化杂合将使翻译杂合更加普遍更加明显,狭隘的民族主义不利于中国文化的发展。

  二、《文学翻译杂合研究》不足目前国内外学者还没有对本课题进行深入研究的案例,个别学者对杂合问题有限的研究也都非常零散。而中国翻译界还基本上没有意识到翻译中的杂合现象,对杂合的普遍性和重要性也认识不足,在这一领域的研究还是一片空白。而该书的作者结合中国文学翻译的实践,从多个角度对英语文学汉译中的杂合现象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弥补了中国翻译界在这一领域的不足。但该书也有其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少观点属主观臆断书中的不少观点纯属作者的主观臆断,缺乏必要的数据支持,没有信服力。例如,作者在第137页指出,“事实也证明,汉语读者并不像有些学者想象的那样,希望译文和中国现有的文学作品完全一样,读起来不像是译文。他们对包含有异质性成分的译文很感兴趣,而且也有一定的接受能力。过于中国化的译文并不受读者的青睐。”作者含糊其辞地用了“事实也证明”

  这样的套话,却没有拿出任何的实证研究或调查来支持其观点,这样的观点无疑会显得苍白无力,站不住脚。再如,作者认为,那些“大雅”的、“地道的、具有民族特色的语言成分”的译文“在当前并不通行,不仅多数学者都不赞同这样的译文,读者也不愿意接受”。这种说法同样缺乏数据支撑,没有说服力。众所周知,中国传统哲学与美学是分不开的,大多数中国人骨子里对美的追求是不太可能轻易改变的。杨必译的《名利场》大获成功,就是对上述观点的有力驳斥。译界公认这部译作语言地道生动,“译笔灵活,运笔轻巧,两种语言的转化不留痕迹,词汇与表达手段丰富,再现原作风姿。”这部译作不但被文学翻译界奉为楷模,而且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不仅未遭到冷遇,反而享有极高的声誉。由此看来,作者以上论断太过主观武断,不够客观。

  (二)推理有逻辑错误作者的推理有逻辑错误。在该书第154页,作者在谈及归化与异化的利弊问题时,提出“归化过头,还会导致对原文内容的误译”,并以例8为佐证。例8如下:and at the end of all my harvesting.1 found thatout of my half peck of seed I had near two bushels ofrice,and above two bushels and a half of barley,that isto say,by my guess,for I had no measure at that time.收获完毕之后,我发现那半斗种子差不多打了两斗大米,两斗大麦;这当然是根据我个人的猜测,因为当时我手边没有量器。[33依笔者看来,此处的误译不能归咎于归化,完全是由译者的失误或能力不足造成的。译者将原文中英国的容量单位“bushel”(蒲式耳)转换成了中国传统的容量单位“斗”,这一处理方法是可取的。对“蒲式耳”这一计量单位有所了解的中国读者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如果不采用归化策略,不转换成“斗”,普通读者面对他们完全陌生的异质性文化成分,就只好不求甚解,囫囵吞枣完事。这样一来,原文的信息则无法实现有效准确的传达。所以说,此处译者采用归化的翻译策略并无不妥,甚至值得嘉许。遗憾的是,译者的工作态度不够认真,粗枝大叶,居然单位换算出错。精确算来,原文中的“two bushels”应为7.28斗。而译者却将其译成“两斗”,与“七斗多”相去甚远,这个看似很小的失误却导致了不小的后果,伤及了信息的交流。译文读者无法感受到鲁滨逊在荒岛上垦殖所取得的辉煌成绩:他用不到半斗的种子,收获了至少十六斗的粮食。如果像译文所说的那样,最后只收获了四斗粮食,成绩显然小了许多。由以上分析不难看出,译者采用归化策略并没有错,错就错在译者工作态度敷衍上。书中还有一处说理,笔者也觉得不合逻辑。作者在第65页指出,“有些译者对文学译文中的翻译腔非常反感,主张译文应该充分照顾读者的阅读,在各方面都遵从汉语的习惯。按理说,这些译者的译文中是不应该有异质成分的。”读到这里,笔者不禁感到困惑,“按理说”按的是什么理?按照这种逻辑的话,是不是说凡是主张“信、达、雅”这一翻译标准的人,他们的译文也就应该完美无缺,通顺、忠实而又优雅?这显然是不现实的。翻译理念和具体翻译实践之间岂能划一等号?毋庸置疑,这种逻辑推理是有问题的。

  (三)观点表述不明确例如,作者认为,“当然,语言的异化也要有个度。

  一方面,保留下来的异质性语言成分虽然违反了汉语的规范,但应当仍然能令读者理解;另一方面,这样的成分也不能保留得太多,否则就会给读者造成阅读困难。”作者坚信语言层面应该适当异化,可是杂合到什么程度才算适度呢?哪些异质性语言成分可以保留,哪些又必须舍弃?关于这一点,作者并没有给出一个具体可行的判定标准。一方面,作者指出,异质性语言成分得以保留的条件是“仍然能令读者理解”;众所周知,读者的理解能力并不是整齐划一的,而是有高低之分。“能为读者理解”这一标准看似不无道理,可事实  上,由于其缺乏稳定性,恐怕难当其职。另一方面,他又强调“这样的成分也不能保留得太多”。多少算“太多”?怎样去把握这个度?作者在这里的表述含糊不清,让读者觉得云山雾罩。

  三、从译文杂合角度看归化和异化



本文编号: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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