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院校书法学专业路在何方——基于师范类专业认证视域下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4-02-18 00:55
<正>2017年10月26日,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该办法是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认证理念而实施的一种外部评价监测体系,其主要目的是促进各师范类专业推动内涵建设,聚焦学生能力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整个认证体系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证、学生发展等8个方面,进行递进式认证与监测,其中一级标准为基本要求,二级标准为合格要求,三级标准为卓越要求。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高等书法教育现状研究综述
二、师范类书法学专业与专业认证考查要求存在的差距
(一)培养目标的现状和差距
(二)毕业要求的现状和差距
(三)课程与教学的现状和差距
(四)合作与实践的现状和差距
(五)师资队伍的现状和差距
(六)支持条件的现状和差距
(七)质量保证的现状和差距
(八)学生发展的现状和差距
三、关于师范院校书法学专业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书法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足职业发展产出导向,明确书法人才培养定位
(三)加快教育教学改革步伐,促进书法人才培养持续发展
结语
本文编号:3901614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高等书法教育现状研究综述
二、师范类书法学专业与专业认证考查要求存在的差距
(一)培养目标的现状和差距
(二)毕业要求的现状和差距
(三)课程与教学的现状和差距
(四)合作与实践的现状和差距
(五)师资队伍的现状和差距
(六)支持条件的现状和差距
(七)质量保证的现状和差距
(八)学生发展的现状和差距
三、关于师范院校书法学专业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书法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足职业发展产出导向,明确书法人才培养定位
(三)加快教育教学改革步伐,促进书法人才培养持续发展
结语
本文编号:39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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