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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法律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23-05-18 22:44
  纵观证券交易所及其自律管理权的发展史,我们不难发现,证券交易所经历了由“证券商的私人俱乐部”向“维护市场秩序、履行公共职能的准政府机构”的转变。现代意义上的证券交易所,尤其是发达资本市场的证券交易所,作为特殊的“市场自律组织”,一方面为证券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从事营利性活动;另一方面,又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授权,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基于此,主流观点认为,证券交易所及其自律管理权具有公法人与私法人、权力与权利的“双重属性”。与此同时,因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行为往往对自律管理相对人的利益产生直接、重大的影响,故其面临着较大的诉讼风险。而诉讼发生时,应适用何种诉讼程序,证券交易所应承担何种责任就成了一个问题。基于此,本文从“应然”和“实然”两个层面入手,以公法人与私法人、权力与权利的一般理论为基础,结合我国证券交易所的实际情况,首先对我国证券交易所及其自律管理权的“双重属性”进行了分析和论述。虽然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证券交易所的成立带有浓厚的“官办色彩”,但我们应当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既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又要透过变化看趋势。一方面新《证券法》赋予了证券交易所对公...

【文章页数】:5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法律责任的理论基础
    一、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职能的产生与发展
    二、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的定义
        (一)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的内涵
        (二)不同监管模式下的自律管理
    三、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的必要性和正当性
        (一)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的必要性
        (二)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的正当性
    四、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法律责任的二元性
        (一)证券交易所法律地位的二元性
        (二)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权法律属性的二元性
        (三)自律管理法律责任是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竞合”
第二章 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现状与法律责任界定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对上市公司的管理
        (二)对会员(证券商)的管理
        (三)对证券交易活动的管理
    二、我国证券交易所的实然地位及其自律管理权的实然属性
        (一)我国证券交易所的实然地位
        (二)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权的实然属性
        (三)我国证券交易所及自律管理权的双重属性与法律责任的二元性
    三、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法律责任界定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明确、统一的法律责任界定标准
        (二)自律管理的司法介入机制尚不完善
第三章 美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法律责任制度建设的经验与启示
    一、“民事责任豁免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二、“内部救济用尽原则”的产生与发展
    三、美国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第四章 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
    一、认定自律管理法律责任的总体思路
    二、自律管理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
        (一)相当因果关系说与必然因果关系说的选择
        (二)“民事责任豁免”适用范围的界定
    三、自律管理行政责任认定中内部救济用尽原则的构建
结论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819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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