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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会计规范研究

发布时间:2014-07-29 08:42
  ( 一 )社会责任会计的涵义
  国内对社会责任会计这一概念的定义根据其对象不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核算企业经济活动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吴俊(1994)把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当作社会责任,而社会责任会计就是以此为中心而展开的会计活动,它的任务在于测定企业的经营活动对社会各方面所带来的效益和损益。阳秋林(2000)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以会计特有的方法和技术对某一单位经营活动所带来的社会贡献和社会损害进行反映和控制。;二是以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为核算对象,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社会责任信息,主要代表观点有:葛家澍、林志军(2001)提出:所谓社会责任会计,就是通过一定的以货币或非货币的形式,笔耕论文,把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努力与成就通过一定的会计方法加以衡量和报告反映。黎精明(2005)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研究如何更好地维护可持续发展,为企业管理当局、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和社会公众等相关利益集团和个人决策提供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会计信息系统。李东生、阳秋林(2005)对社会责任会计的涵义作了如下归纳:社会责任会计是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它运用会计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采用多种计量属性和手段,对企业社会责任及其履行情况进行反映和监督,以便于向利益相关者提供有用的社会责任信息,其最终目的是提高社会效益。
  ( 二 )社会责任会计的目标
  我国关于社会责任会计目标的研究主要有一元论和二元论两种观点。其中大多数学者,如阳秋林(2000),钟子亮(2001),白世秀、章金霞(2007),胡素华(2008)等,认为会计目标受到社会经济环境和企业目标的共同影响与制约,同时由于会计系统的多层次性,社会责任会计的目标分为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两个层次。提高社会效益是社会责任会计的基本目标,向利益相关者提供社会责任信息则是社会责任会计的具体目标。李东生、阳秋林(2006)则将上述两个目标称之为社会责任会计的最终目标和基本目标。持一元论观点的学者大多是从会计反映和监督的基本职能出发,认为社会责任会计目标是上述二元论观点的基本目标或具体目标的一种,比如:陈今池(1998)认为社会责任会计的目标是对各会计期企业经营活动所实现的净社会效益或社会收益进行鉴别和计量。张亚梅(2001)则认为社会责任会计的目标是计量和报告企业各项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为相关客体提供社会责任会计信息。
  ( 三 )社会责任会计的假设与原则
  钟子亮(2001)、李昕(2002)、胡素华(2008)均认为社会责任会计假设与传统财务会计假设在会计主体、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假设上是一致的,不同的一点在于社会责任会计的多重计量假设,原因在于目前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的内涵缺乏明确的界定,使得企业社会责任会计需要核算的内容并不确定,如果仅依靠货币计量单位进行计价往往不能全面恰当地反映核算对象。赵娟(2005)、胡承德(2009)在此基础上还提出了环境价值假设,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只有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才有价值,而环境资源只有使用价值。因此,传统财务会计没有将对环境的消耗与破坏纳入核算范围,他们认为要进行社会责任会计核算,首先必须承认的一点就是环境资源是有价值的。在会计原则研究方面,钟子亮(2001)、李昕(2002)、胡承德(2009)等认为社会责任会计除适用传统企业会计原则外,结合企业社会责任的特点还应强调社会性原则、充分揭示性原则以及政策性原则。阳秋林(2000,2005)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具体方式,提出了强制和自愿相结合,谁投资谁受益、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以及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姚正海、孙自愿(2003)提出了社会责任会计的可控性原则、灵活性原则以及预警性原则。章金霞(2009)则强调了社会责任会计的综合性、多样性和系统性。
  伴随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愈演愈烈以及跨国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人们对企业的认识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从早期将企业单纯地看作是一个为盈利而存在的经济组织,到逐渐认识到企业作为社会的一分子,除了经济责任之外,还担负有其他责任。国内外的许多研究已经证明,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从短期来看可能会耗费一定的企业资源,但从长期来看,承担社会责任给企业带来的诸如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提升企业品牌价值等长期效益是十分巨大的。正是出于以上考虑,越来越多的企业也正在逐渐认识到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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