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几个问题探讨
发布时间:2023-09-14 01:14
碳排放交易管理工作自2014年起草相关法规法规开始,逐步完善。2019年12月财政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其致力于在政策上强化碳排放市场机制管理。文章根据《暂行规定》对碳排放权资产以及碳排放权交易损益的会计确认进行探讨,以求进一步补充推进碳排放交易工作的开展。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主要观点
三、关于碳排放权会计确认的探讨
(一)碳排放权配额的确认
1. 有偿取得碳排放权配额确认为碳排放权资产
2. 从政府无偿取得的排放权配额不作会计处理
(二)应付碳排放权的确认
1. 重点排放企业在履约前出售碳排放配额
2. 重点排放企业取得配额后先在碳交易市场出售
(三)碳排放权交易损益的确认
四、结论
本文编号:3846264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主要观点
三、关于碳排放权会计确认的探讨
(一)碳排放权配额的确认
1. 有偿取得碳排放权配额确认为碳排放权资产
2. 从政府无偿取得的排放权配额不作会计处理
(二)应付碳排放权的确认
1. 重点排放企业在履约前出售碳排放配额
2. 重点排放企业取得配额后先在碳交易市场出售
(三)碳排放权交易损益的确认
四、结论
本文编号:384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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