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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投稿要求

发布时间:2014-07-07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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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投稿要求 (2013-04-15 11:14:35)

分类: 北大核心期刊介绍

《中国法学》投稿要求



中国法学杂志社是中国法学会直属的负责编辑出版发行法学期刊的学术机构。中国法学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中国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中国法学杂志社目前主要负责编辑出版发行《中国法学》,并与上海市法学会合作创办了连续性的法学学术理论书刊——《东方法学》。

期刊简介

宗旨

中国法学[1]创刊于1984年,创刊以来,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关注重大现实问题,坚持刊物的学术性,追求学术创新,严守学术规范。

发展

《中国法学》[2]的发展与我国的改革开放进程同步,发表了大量最新和最重要的法学学术研究成果。所发表的成果代表了中国法学界最高水平,对于繁荣和发展我国的法学理论、传承法律文化、促进国内外法学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法学》不断推出新人新作,成为我国培养造就法学研究学术带头人的摇篮。

获奖

《中国法学》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成为中国法学界最具影响、最具权威的学术期刊。先后三届连获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国家期刊奖,此奖是中国期刊界唯一的政府奖,也是最高级别的期刊奖。[1]

人员

《中国法学》杂志社下设总编室、编辑部、办公室。总编室负责来稿登记及稿件编辑审校等流程管理;编辑部负责稿件的一审、二审及相关编辑校对工作;办公室负责发行及杂志社内务管理。为了保证稿件质量,杂志社实行严格的专家匿名评审制。编辑人员的专业背景和负责领域覆盖法学各主要学科。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担任《中国法学》编委会主任。[3]

投稿须知

1.为了体现办刊理念,形成本刊风格与特色,特设置“本期聚焦”“学术专论”,“立法与司法研究”、“批评与争鸣”、“研究述评”、“书评等栏目,欢迎作者针对栏目进行投稿。

2.来稿请以书面形式寄本刊总编室,不要直接寄给责任编辑;文章如被采用,本刊会联系作者发送相应的电子稿。

3.来稿请注明是否专投本刊,有关作者姓名、学位、职称(职务)、单位及详细联系方式等个人资料请另附一页标明,不要书写于正文中,以便本刊进行专家匿名审稿。

4.来稿请在正文前加列“内容提要”与“关键词”。内容提要为文章主要观点之提炼,字数一般控制在300字以内;关键词一般为36个。

5.提倡一稿专投、反对一文多用,凡已在公开出版物、互联网上发表的文章,一律不予以采用。凡于三个月内未收到“稿件录用通知”者,请自行处理。在收到采用通知前,凡文章已在其他公开出版物或互联网上发表的,请作者务必及时通知本刊。

6.对所发表的文章享有两年专有使用权,笔耕文化传播,包括以文集、繁体文、电子文等出版发行,其期限从稿件正式发表之日起算。作者如不同意该约定,请在投稿时予以明示。

7.对所发表的文章享有专有出版权,且直至法定版权保护期满。一切形式的复印、照排、节选、电子刊物选用以及其它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的复制,须事先征得本刊的书面许可。

8.所发文章的作者,以投稿时指明的为限;任何文章的负责人,在接到本刊的“稿件录用通知”后,不可要求“增加”或“减少”作者个数。[4]

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中国法学

创刊时间:1984

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HSSCD2004)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2004)

中文核心期刊(2000)

中文核心期刊(1996)

中文核心期刊(1992)

收录情况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我刊获得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主办的我国期刊界的最高奖项,国家期刊奖包括国家期刊奖、国家期刊奖提名奖、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三个等级。《中国法学》在前两届获奖的基础上,荣获第三届国家期刊奖(即一等奖),成为法学期刊中唯一获此殊荣者。[5]

栏目设置

本刊特设置“本期聚焦”、“学术专论”、“立法与司法研究”、“批评与争鸣”、“研究述评”、“书评等栏目。[5]

 



本文编号: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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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ngguanqikan/beidahexin/1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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