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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权利及其宪法保障

发布时间:2023-09-17 07:55
  依据传统观念,国家作为绝对的权利主体,纳税人只能是丧失互换性与对待给付利益的义务主体,财富从纳税人向国家单向转移,权力服从似乎是天经地义。然而,随着税收法定主义的确立,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力的要素正退居幕后,摆正纳税人与国家法律地位平等的关系,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新观念正日益成为共识。本文通过对市民社会、公共财政等理论的剖析,确认纳税人权利,并以此为切入点,从历史文化、传统财税理论、现行法律制度三方面分析我国纳税人权利缺失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把纳税人权利提高到宪法的层面上并加以确认,力图在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使得人们对纳税人与国家在法律地位上的平等性或对等性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以期在身份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变的今天,完成纳税人从传统的“属民”向现代“公民”的转化,使国家的正义变成正义的国家。

【文章页数】:5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提要
引言
一、纳税人权利的溯源及其理论基础
    (一) 纳税人权利的溯源
    (二) 纳税人权利的理论基础
二、纳税人权利缺失的原因解析
    (一) 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二) 传统财税理论的影响
    (三) 现行法律制度的影响
三、纳税人权利的宪法保障
    (一) 纳税人权利宪法保障的理论基础
    (二) 纳税人权利宪法保障的必要性
    (三) 纳税人权利宪法保障的内容
结论
注释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中文)
论文摘要(英文)
后记



本文编号:384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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