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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性的椭圆结构——“八二宪法”中的“建设者”述论

发布时间:2023-06-17 23:44
  当下中国,社会主义价值与现代性始终是国家所追求的双重目标。中国的现代时间包括"革命时间"与"当下时间",而同为现代时间意识的革命与建设并非前后之决然二分。"建设者"是一个具有现代性的功能身份概念,它的出现与"八二宪法"的时间观、时间意识密切相关。宪法中的"建设者"作为一种时间维度的存在物,正处于这一进步主义时间坐标的"现在"位置上。工人阶级分享了执政党的阶级优势,成为其执政的"阶级基础","建设者"分享的则是在国家现代性目标中的功能特性,成为执政的"群众基础"的一部分。国家现代性既需要具有革命血统的工人阶级保证它的社会主义性质,也需要"建设者"等其他社会阶层对国家现代性的实际贡献。"建设者"受制于宪法所构筑的"国体语境"(阶级性),同时又独立于这一语境,而与国家现代性联系在一起。就其来源而言,它所属的"新的社会阶层",既是国家现代性的伴生物,又是促进国家现代性实现的重要主体,其意义将由"未来"(目标)给付和规训。"建设者"的现代功能身份与政治身份的二元构造,说明了党在实现国家现代化的进程中,其理论已发生衍变的事实。

【文章页数】:15 页


本文编号:3834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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