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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宪法学研究方法之嬗变——从“意识形态化”到“新实证主义”?

发布时间:2023-03-23 00:01
  宪法学自诞生以来,学人们尝试运用哲学、政治学、社会学和历史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确立一种法学方法上的宪法学。法国宪法学诞生于1 9世纪末,阿德玛尔·埃斯曼成为法国宪法学研究正统鼻祖。本文旨在简介埃斯曼宪法思想的基础上指明其研究方法中有违"价值中立"的缺陷,评述后续学者如何在2 0世纪分别从社会学、政治学、新实证主义等进路对埃斯曼研究方法进行批判。本文期冀由此脉络论证法国宪法学方法论的嬗变成为推动宪法学乃至整个宪法实践之主要动力。我国当今存在的宪法学方法论之争也呈现十分活跃的样态,且由于方法的差异引发了对宪法性质、宪法价值、宪法实施等一系列概念的认知分歧,法国宪法学研究方法的嬗变或许可以成为中国宪法学方法论形成和发展中的一个参照。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埃斯曼学说中的意识形态成分及法律唯心主义表现
    (一) “代议制”中的意识形态成分
        1.反对普选, 证成“理性的主权”
        2.区分理性主权之行使方式
    (二) 法律唯心主义的体现:权力分立原则的变通
二、社会学进路———来自狄骥的批判
三、来自政治学进路的批判
    (一) 葛泽维奇与“权力的理性化”之失败
    (二) 杜瓦杰与政党制度的体系化
四、新实证主义宪法学兴起
代结论:走向研究方法的繁荣



本文编号:3767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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