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宪法论文 >

论合法性审查对合宪性审查的基础作用

发布时间:2022-12-25 14:40
  目前我国合宪性审查工作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推进,但相关配套制度尚未建立。究其原因,顶层制度的设计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难以一蹴而就。为此,从地方角度入手,亟须厘清合宪性审查与合法性审查之间的关系,合宪性审查与合法性审查两者不能等同而论,却又密不可分。强调合法性审查在合宪性审查工作中所凸显的基础性及先行性作用,以期合法性审查的以往工作经验能对合宪性审查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启示。 

【文章页数】:8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审查的区别与联系[J]. 王锴.  中国法学. 2019(01)
[2]论法规备案审查与合宪性审查的关系[J]. 胡锦光.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8(04)
[3]让中国合宪性审查制形成特色并行之有效[J]. 孙煜华,童之伟.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8(02)
[4]合宪性审查的宪法政策论思考[J]. 林来梵.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8(02)
[5]马克斯·韦伯权威观的理论与实践价值[J]. 汪闻生.  上海人大月刊. 2010(07)



本文编号:372680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anfalw/372680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5849b***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