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土地法论文 >

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研究——基于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视角

发布时间:2024-02-25 03:39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以下简称农地制度)三次大变迁经历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发展过程:从新中国成立之初通过土地改革确立土地农民所有、农户经营阶段(肯定阶段),到经过农业合作化确立土地集体所有、统一经营阶段(否定阶段),再到改革开放实行的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家庭承包责任制阶段(否定之否定阶段)。在这一辩证发展过程中,我国农地制度逐步得到完善,愈益贴近中国国情和农民的利益诉求。我国农地制度将继续遵循辩证发展规律,未来走向更加完善,更好地促进农村现代化发展和体现农民的根本利益。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农村土地农民所有制的确立(1949—1953年)
    (一)土地改革运动及土地农民所有制的确立
    (二)土地农民所有制亟须变革
二、农地集体所有制对土地农民所有制的否定(1953—1978年)
    (一)农业合作化运动及“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土地集体所有制确立
    (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集体所有制地权特点及其弊端
三、家庭承包责任制对人民公社制的否定(1978年至今)
    (一)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形成及其意义
    (二)家庭承包责任制进一步发展——农地“三权分置”
四、结论
    (一)新中国农地制度变迁是一个辩证发展过程
    (二)我国农地制度未来走向将更加完善



本文编号:391002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tudifa/391002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0224f***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