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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如何“无偏见”地助力刑事司法——由“证据指引”转向“证明辅助”

发布时间:2024-04-25 05:45
  在我国刑事司法领域,人工智能已高调介入,其初衷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而两大具体要点则是"统一证据标准"和"防范冤假错案"。但在实践中,却面临着"简易案件不需要,复杂案件不敢用"以及"补课而非升级"的尴尬境遇,效果不如预期。在探讨所谓算法、技术之前,首先需要解决人工智能介入刑事司法的方向性问题,反思其与传统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理论教义能否兼容。否则,人类的认知偏见即可能转移给人工智能产品,进而形成"算法偏见"。确保人工智能"无偏见"地助力刑事司法,应当从形式意义上的证据指引转向实质意义上的证明辅助,实现基于证明原理的全面升级、基于证据评价的概率测算以及基于整体主义的认知监控;同时,不得动摇人类作为司法决策者的主体地位,接受来自算法的支持而非支配,避免隐藏在人工智能产品中的"认知偏见"对司法实践带来难以控制的负面效应。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缘起:法律人工智能中的“偏见”
二、人工智能介入刑事司法的实践探索
    (一)刑事司法引入人工智能的基本要点
    (二)刑事司法运用人工智能的实践效果
        1.“简易案件不需要,复杂案件不敢用”
        2.“补课而非升级”
三、人工智能介入刑事司法的理论反思
    (一)人工智能是否有助于审判中心?
    (二)人工智能是否有助于控辩平等?
    (三)人工智能是否有助于司法公正?
四、人工智能介入刑事司法的未来图景
    (一)基于证明原理的全面升级
    (二)基于证据评价的概率测算
    (三)基于整体主义的认知监控
五、余论:算法的支持抑或支配?



本文编号:396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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