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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诉讼上抵销之多元化实现方式

发布时间:2024-03-16 17:11
  诉讼上抵销,系指双方当事人互负的到期金钱或可替代债务,通过诉讼程序在同等数额内相互消灭的制度。在德日及我国台湾地区,诉讼上抵销制度已经有相当完善之规定,反观我国大陆地区,《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抵销权在诉讼中的行使却未作任何规定。法律规定的空白导致审判实务中抵销运用的混乱,为保障抵销迅速解决民事纠纷的机能,本文以诉讼上抵销的实现方式为研究对象,以民法上抵销制度为研究起点,通过界定民法上抵销的性质从而对诉讼上抵销进行属性定位,并在结合审判实务的基础上,确定诉讼上抵销的实现方式应当有抗辩、反诉和另行起诉三种。为确保三种实现方式的操作性,本文以原告诉求债权与被告反对债权产生的事实基础的关联性为标准,对诉讼上抵销的实现方式进行案件适用类型划分。为验证此种划分的合理性与可行性,本文以抵销抗辩为重点,对抵销抗辩在诉讼程序中的运行和法律效力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本文除绪论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抵销进行属性定位。本文首先对域外民法上抵销的性质进行比较分析,结合我国实体法对抵销的规定,将我国大陆地区民法上的抵销定性为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形成权)。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比...

【文章页数】:5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我国诉讼上抵销之现状分析
    (二)术语界定和研究范围说明
一、抵销之属性定位
    (一)民法上抵销之性质
    (二)诉讼上抵销之性质
二、诉讼上抵销之实现方式
    (一)域外诉讼上抵销之实现方式
    (二)我国诉讼上抵销之实现方式
    (三)多元化实现方式之案件适用类型划分
    (四)多元化实现方式类型化划分之合理性
三、诉讼上抵销之运行
    (一)诉讼上抵销抗辩之审判要件
    (二)诉讼上抵销抗辩之证明责任
    (三)诉讼上抵销抗辩之审理顺序
    (四)诉讼上抵销抗辩之判决应用
四、诉讼上抵销之法律效力
    (一)诉讼上抵销与禁止重复起诉原则的适用
    (二)诉讼上抵销之既判力及其客观范围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929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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