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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审判中社会学解释的限度

发布时间:2023-10-12 04:44
  社会学解释是将社会学方法运用于法律解释之中,着重于社会效果预测和目的衡量,在法律条文可能文义范围内阐释法律规范意义和内容的一种法律解释方法。社会学解释方法具有补足法律适用、保障个案正义和制约法律解释权等独特功能。在刑事审判过程能否运用社会学解释方法,目前学界认识不一,立法上存在缺位,但是在审判实践中现实存在。通过考察当前刑事审判中社会学解释的应用现状,发现存在着偏离罪刑法定原则倾向、对民意和舆论盲从、以主观臆断代替对社会共同观念的考量等问题。由于社会学解释方法自身的局限性、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对司法裁量权的必要规制、刑法谦抑性的要求和对人权的必要保障,需要明确社会学解释在刑事审判中应用的限度。为了更好地发挥社会学解释方法在刑事审判中的作用,应当遵循自律原则和可预测原则,满足应用前提条件,注意社会效果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建立起案例指导制度并加强裁判说理。

【文章页数】:4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二、 研究现状
    三、 研究思路
第一章 社会学解释概述
    一、 社会学解释的界定
        (一) 社会学解释的内涵
        (二) 社会学解释的特征
    二、 社会学解释与其他解释方法的比较
        (一) 社会学解释与文义解释
        (二) 社会学解释与体系解释
        (三) 社会学解释与目的解释
        (四) 社会学解释与利益衡量
    三、 社会学解释的应用价值
        (一) 对法律适用的补足功能
        (二) 对个案正义的保障功能
        (三) 对法律解释权的制约功能
第二章 刑事审判中社会学解释应用的现实考查
    一、 刑事审判中社会学解释方法的应用现状
        (一) 学界观点不一
        (二) 规范层面的缺失
        (三) 司法实践中的现实存在
    二、 突破社会学解释限度的表现
        (一) 偏离罪刑法定原则的倾向
        (二) 对民意和舆论的盲从
        (三) 以主观臆断代替对社会共同观念的考量
第三章 刑事审判中确定社会学解释应用限度的必要性
    一、 社会学解释方法自身的局限性
    二、 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三、 对司法裁量权的必要规制
    四、 刑法谦抑性的要求
    五、 对人权的必要保障
第四章 刑事审判中把握社会学解释限度应注意的问题
    一、 遵循自律原则和可预测原则
    二、 须符合应用的前提条件
        (一) 在文义解释出现复数结果时应用
        (二) 在法律适用结果导致明显不公平时应用
    三、 注意社会效果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一) 要依据案件发生时的客观情况进行价值衡量
        (二) 考虑与刑事判决直接相关的社会效果
        (三) 实现法官视角与公众视角的融合
    四、 通过案例指导制度加强对社会学解释方法应用的规制
    五、 通过裁判说理使法官社会学解释活动书面化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本人发表的论文
致谢



本文编号:3853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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