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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直播版权检视

发布时间:2024-04-20 19:26
  单个游戏画面构成美术作品,动态视频画面构成视听作品。网络游戏版权属于游戏开发者,网络游戏画面版权属于网络游戏主播或者游戏玩家。网络游戏直播行为必须得到网络游戏开发者的许可,否则构成版权侵权行为,游戏主播不得以合理使用为由抗辩。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网络游戏及其画面的性质与权属认定
    (一)版权法意义上作品的构成要件
    (二)学界对网络游戏及其画面的性质和权属的认知
    (三)网络游戏的可作品性与权属界定
    (四)网络游戏直播画面的可作品性与权属界定
        第一,单个游戏画面构成版权法上的美术作品。
        第二,动态视频可视为“视听作品”。
二、网络游戏直播之版权合理使用的判定
    (一)版权法判定合理使用的基本标准
    (二)学界关于网络游戏直播合理使用的观点
    (三)网络游戏直播的合理使用认定



本文编号:3959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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